原標題:酒泉皇城遺址就是漢代樂涫縣城
樂涫縣建于西漢武帝時期,也就是公元前121年左右,是河西四郡的酒泉郡所轄九縣之一,也是河西走廊建立最早的縣城。
百度歷史地名中這樣描述樂涫縣:“古縣名。西漢置,治今甘肅省酒泉市東南。屬酒泉郡。十六國前涼屬健康郡。公元405年西涼健康郡治此。北魏滅北涼,改縣為戍,孝文帝復為縣。隋改縣為鎮。唐武德二年(公元619年)改置為福祿縣。”表述區域大概位于酒泉市肅州區下河清鎮至張掖市高臺縣駱駝城鄉之間大約60公里的地方。
目前,樂涫縣城址的爭議集中在三個城池遺址。
一是位于高臺縣城西南20公里的駱駝城。它的依據來自《重修肅州新志》:“駱駝城,在城西南四十里。舊志:即漢樂涫縣。晉北涼段業健康軍故基。”
二是位于肅南縣明花鄉東海子旁的明海古城。1988年9月,北京大學教授王北辰和西北師范大學教授李并成考察認為,明海古城就是漢代的樂涫縣(見《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1990年04期《河西明海子古城考——“絲綢道路”沿線地理變遷研究之一》)。
三是位于酒泉城區東50公里的下河清皇城遺址。1986年,酒泉歷史學者劉興義在《敦煌學輯刊》發表了《酒泉縣下河清皇城遺址考》,認為:下河清皇城遺址就是漢代酒泉郡九縣之一的樂涫縣城故址。2014年,李并成教授又在《敦煌研究》上發表了《漢酒泉郡十一置考》,認為:依據敦煌懸泉置出土的漢簡可知,酒泉下河清皇城遺址便是漢樂涫縣城遺址,也是漢代酒泉郡十一置的樂涫置。
以上三個“樂涫縣”遺址存在爭議的原因,除了地方史志的描述混亂之外,還缺乏有力的出土文物和文字證明。目前,普遍認可酒泉下河清皇城遺址是漢樂涫縣城遺址。
2020年《考古與文物》第一期發表了署名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一篇文章《甘肅酒泉豐樂三壩灣魏晉墓2013年發掘簡報》,該文也為酒泉下河清皇城遺址系漢樂涫縣城遺址提供了佐證。文中說,2013年5月,為配合西氣東輸三線工程,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發掘了位于酒泉市肅州區豐樂鄉三壩村北4300米處的三壩灣墓群墓葬6座,出土陶、銅、木及絲質隨葬品共計40余件(組)。
其中用朱書文字寫在兩塊棺木板上的行草書引起了專家們的注意。經研究發現,一篇為買地券,另一篇為鎮墓券。
買地券朱書釋文如下:
咸熙二年十二月庚戌朔,十五日甲子,直開。酒泉樂涫南鄉朋里大男焦興勝妻王女,從左青龍,右白乕(虎),前朱爵(雀),后玄武,買求(?)古田為冢地。東伯、西伯、丘中墓伯,賈直米(?)錢萬五千,上至蒼天,下至黃泉,錢即日畢。東仟(阡),西仟(阡)……
《甘肅酒泉豐樂三壩灣魏晉墓2013年發掘簡報》還說,“咸熙二年十二月正是三國時魏元帝曹奐卸任,西晉開國之月……”也就是公元265年1月。說明這批墓葬時代大致為曹魏末至西晉時期。買地券上記載墓主焦興勝為酒泉樂涫南鄉朋里人。據《漢書·地理志》記載,樂涫縣為西漢酒泉郡所領九縣之一,漢魏相承,樂涫縣名未有變更。結合漢魏時期的基層管理體制為“縣—鄉—里”,說明墓主生前居住地位于樂涫縣城南側。從三壩灣墓群所在位置來看,其位置位于酒泉下河清皇城遺址南10公里處,在肅南明海古城和高臺駱駝城的西面,與明海古城相去甚遠,離高臺駱駝城更遠。因此,該買地券的出土,為漢魏時期樂涫縣城就是現下河清皇城遺址提供了直接的證據。
趙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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