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射簡高清掃描圖
這是漢代邊塞有關“秋射”的一組散簡(出土編號分別為:EPT52:95、EPT53:34/41、EPT11:1),都是一行書寫。1974年出土于甲渠候官遺址。其中一枚簡(EPT53:34)是關于邊塞軍官秋射考核的令文;兩枚簡(EPT52:95、EPT53:41)是秋射考核記錄;簡EPT11:1記錄了秋射賜勞的規定。
箭
漢代對于官吏的考核分為文職和武職。文職主要考核書寫能力、治理能力、財務能力、法律能力等;武職考核主要是一年一度的射箭考核,因為在秋季舉行,故稱為“秋射”,發十二箭,中六箭為合格(即“中程”)。河西邊塞的官府通過秋射這一活動,借以考察和檢驗邊塞吏員們的軍事技術水平,并以此作為賜勞和奪勞的依據。為了提高吏員們的射箭技術,邊塞官府還派專人來管理訓練吏卒。邊塞參加秋射的主要是烽燧的燧長、部塞的候長、候官的候等吏員。
箭鏃
邊塞每年秋季進行的秋射,是由邊郡的部都尉府負責。都尉府在每年秋季舉行秋射比賽前,要先向所屬的候官、塞部、烽燧各級部門逐級下發進行秋射的府書,同時下發關于考核合格與不合格以及賜奪功勞標準的“署功勞”功令。
此外,都尉府還會下發關于秋射比賽中的一些諸如比賽用具、不得弄虛作假等具體要求。秋射結束后,都尉府對各候官上報的考核結果進行核實,并依此對秋射各吏員作出相應的獎懲。若發現成績有誤或有作假行為,都尉府則會發出重新核實的驗問書,并要求被調查的各候官及時將核實結果上報,不得有誤。
漢代錐畫漆弩機(湖南博物院藏)
居延甲渠候官遺址出土的“秋射”簡文,再現了河西邊塞軍事機構通過秋射來考察和檢驗邊塞吏員們的戰斗能力。秋射制度的實施,對提高戍邊將士的軍事技能、鞏固西北邊防安全、維護國家安定發揮了積極作用。(李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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