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古史萃丨話說“戒尺”
魯迅先生小時候入的是舊式私塾,即“全城中稱為最嚴厲的書塾”。其啟蒙老師是壽懷鑒(字鏡吾),魯迅在《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中說:“他是本城中極方正,質樸,博學的人。”又說:“他有一條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罰跪的規則,但也不常用。”說明這位老先生是外表嚴厲、內在慈祥的老師。
戒尺,舊時私塾先生用于懲戒學生的一種教學工具,也叫“尺”“戒方”,還稱“戒飭”。通常由兩塊木板拼成,長一尺二寸,寬一寸五分。“戒”即警戒、懲戒之意,“尺”是尺度、標尺,其目的是警醒、約束學生,維持課堂紀律。在古代,戒尺是先生身份的象征,代表著教育的威嚴與神圣。
戒尺來源于佛教的一種法器,由一仰一俯兩塊木塊制成,上木正中豎安木鈕一只,用時捉鈕敲擊下木,多在“皈依、剃度、傳戒、說法”以及“瑜伽焰口施食”等儀節中使用。
到了漢代,戒尺開始正式成為教育工具,當時的私塾教育非常重視戒尺的使用,不僅用以糾正學生的錯誤,還用它培養孩子的敬畏之心。在唐代,戒尺被廣泛應用于教育領域,《唐律疏議》明確規定了戒尺的使用范圍和力度,不僅有教師使用規范,還有專門的戒尺官員負責監管。宋代對戒尺的使用進行了嚴格規定,政府頒布了一系列教育法規。同時,戒尺的使用范圍逐漸擴大,不僅限于儒家教育,還涉及其他學科。元明清時期,戒尺的傳統得到了傳承和發展。這一時期戒尺的使用,還從教育領域擴展到家庭、宗教、政治等多個領域。戒尺不僅是一種教育工具,更是權威和紀律的象征。
私塾教師或家長使用戒尺來體罰孩子,敲打其手心、手背、屁股等部位,甚至打頭,還常輔以罰站、罰跪等方式。清初文學家李漁的名劇《比目魚·改生》中,即有“戒方終日不離頭”之句。近代著名出版家鄒韜奮小時候給父親背誦《孟子》,一卡殼就要挨一下戒尺,半本書背下來,右手掌被打得發腫,陪在一旁的母親卻哭著說“打得好”?,F代翻譯家、作家傅雷在《傅雷家書》中提到他的母親望子成龍,傅雷每每讀書時,母親都會在旁監督,只要讀書的聲音有一點卡頓,或是聲音變小,一頓戒尺就會劈頭蓋臉地打下來。
當然,也有心慈手軟的老師。著名作家魏巍上小學時,戒尺已演化為教鞭,他在《我的老師》中提到蔡蕓芝老師,深情地寫道:“她從來不打罵我們。僅僅有一次,她的教鞭好像要落下來,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輕輕地敲在石板邊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我用兒童的狡猾的眼光察覺,她愛我們,并沒有存心要打的意思。”
隨著現代教育理念的變革和社會制度的轉型,戒尺的地位逐漸發生變化,在新文化運動的推動下,戒尺逐漸退出了教育領域。雖然戒尺已經不再是教育領域的必備工具,但它所蘊含的敬畏教育、自律精神等價值觀念,仍然具有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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