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開拓創新 實現知識產權審判新跨越蘭州知識產權法庭走出司法保護新路子
隨著國家知識產權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持續推進,蘭州知識產權法庭緊跟時代步伐,著力完善審判工作機制,努力提升審判水平,全力服務我省創新發展戰略實施。自2019年1月成立以來,蘭州知識產權法庭積極推進知識產權案件“三合一”審判工作機制,共受理民事、行政、刑事各類知識產權案件314件,審結293件,結案率93.3%。
勇于改革創新
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改革創新是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事業持續發展的動力。一年來,蘭州知識產權法庭堅持有利于權利保護的原則,著力在侵權事實查明、知識產權價值實現、侵權救濟及時有效等方面構建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新機制。
知識產權訴訟“舉證難”是當前維權當事人抱怨較多的問題之一。由于知識產權權利的特殊性、侵權行為的隱蔽性等特點,“舉證難”實際上指的是知識產權權利人在維權訴訟中因難以獲得證據、不能證明自己的主張而維權不力、維權失利乃至失敗。因此,“舉證難”更確切地說是“證明難”。
為此,蘭州知識產權法庭加強訴訟指引,積極引導當事人就案件爭議的關鍵事實,充分利用公證、電子數據平臺等第三方保全證據方式收集、固定證據。通過公證機關公證人員監督證明購買侵權產品的全過程,對購買過程拍照、錄音錄像,證實購買過程,銷售侵權產品銷售者的經營場所的真實性。另外,權利人對侵權主體因侵權行為的獲利證據一般不能夠舉證證明,因現在許多交易均通過微信、支付寶等網絡交易平臺進行,權利人可利用電子數據平臺調取相應證據材料,實現證明目的。對于當事人自行不能調取的證據,可以申請法庭向委托訴訟律師出具調查令,調取相關證據。對于情況緊急的,當事人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訴前禁令,責令侵權人停止有關行為,防止遲誤給權利人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或者證據被銷毀的危險。
隨著知識產權案件數量的持續增長,審判領域的不斷拓寬,新類型糾紛日益增多,審判中涉及的專業技術問題廣泛且復雜,法律問題、技術問題和社會問題交織,知識產權審判咨詢專家庫就顯得尤為重要。
“法庭在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審理中,選擇相關行業領域的技術專家或者知識產權維權中心的專業人士作為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活動,幫助查明技術事實。”蘭州知識產權法庭法官張茜介紹說,蘭州知識產權法庭注重發揮技術調查官、專家輔助人、咨詢機構、行業協會等在技術事實查明中的專業特長,完善由技術鑒定、調查、咨詢等技術專家組成的,多元技術事實調查陪審體系。對于技術性較強的如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件,法庭通過咨詢相關行業專業技術人員解釋說明專利權利要求書中的技術方案及說明書附圖,總結歸納技術特征,拓寬知識產權法官的審判思路。
多元解紛機制
提升司法救濟實效性
建立知識產權案件繁簡分流、調解速裁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合理配置司法資源,調判結合,快速化解糾紛,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從受理到宣判用時不足15日,法院的效率真的很快!”2019年4月4日,蘭州知識產權法庭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了備受社會關注的“放哈”商標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后,很多網友給出了這樣的評論。
“一直以來,蘭州知識產權法庭在保障程序正當的前提下,及時高效審判案件,有力保護了經營者合法的知識產權。該判決的及時處理,對市場經營者應當規范守法經營具有一定的警示教育意義,對鼓勵誠信經營,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具有積極意義。”張茜說。
探索多元化解糾紛機制,促進糾紛實質解決是蘭州知識產權法庭高效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法寶”之一。
2019年,蘭州知識產權法庭陸續受理了寧波市諾曼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訴蘭州市16家商戶侵害專利權糾紛案件40余件,涉訴的這些商戶均為經營小型超市、百貨商店的個體工商戶。雖然案件涉及較為復雜的專利技術問題,但被告方均為個體經營者,應訴能力較弱。
為此,法庭建立先行示范審理裁判及后續統一適用機制,對這批案件進行分析后,挑選具有代表性的3案示范開庭審理并裁判。
諾曼科技公司就聯合興盛振清商店的同一銷售事實起訴聯合興盛振清商店3案,主張聯合興盛振清商店的銷售行為分別侵害了其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發明三項專利權。考慮三案系同一侵權行為對同一權利人不同專利權的侵害,法庭在判處損害賠償數額時綜合考量涉案專利的類型及在產品中的貢獻度,聯合興盛振清商店侵權行為的性質、情節及諾曼科技公司維權合理開支等因素,就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件判處賠償數額為1萬元。就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酌定本案賠償數額為4000元。因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技術特征之間存在關聯關系,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的核心技術要點在專利產品中均指向同一配件,貢獻度基本重合,為避免重復賠償,在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案件中不再判令聯合興盛振清商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在已有裁判結果的情況下,后續案件大多數調解處理,少數案件也以同類前案為基礎后續統一適用,提高了審判質效。
一批專利糾紛案件的審結,蘭州知識產權法庭既貫徹了尊重他人知識產權,嚴格知識產權保護的理念,又向市場普通經營者倡導了誠信經營、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經營理念,并且針對普通經營者的經營習慣,法庭向經營者提出了在經營中如何避免侵害他人知識產權、規避知識產權訴訟風險的合理建議,實現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記者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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