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甘肅網8月18日訊(本網記者 程健)日前,白銀市公安局發布白銀市國省道交通事故警示錄,公布了2020年以來的3起有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呼吁駕駛員穩駕慢行。警方提示:事故與違法相隨,安全與守法同行,摒棄交通陋習,做文明出行人。
案例一:
2020年10月10日09時30分許,周某駕駛甘D710**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沿海天路G338線由東向西超速行駛(事發時的行駛速度為75km/h)至1798KM+950M處時,與前方同向在道路南側路邊逆向行駛突然由南向北橫穿公路的姬某騎行的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姬某受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警示:當事人姬某騎自行車逆向行駛,橫過機動車道未下車推行,未確保自身安全,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當事人周某駕駛車輛超速行駛,未確保安全駕駛,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案例二:
今年4月19月17時33分,張某駕駛甘DZ1**號小型轎車沿(京拉線)國道109線由東南向北行駛至1520km+549m路段時,車輛前部與相對方向行駛的董某駕駛的寧AC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前部碰撞,致小車駕駛人張某及一乘客受傷,兩人經搶救無效后死亡,兩車受損,造成交通事故。
警示:張某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車道行駛,未保證行車安全,負事故主要責任;董某駕駛超載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臨危措施不當,負事故次要責任。
案例三:
2020年09月02日07時30分許,余某駕駛甘D8S***號小型轎車,沿景泰縣景中高速景泰南連接線由西向東超速行駛(該車事故發生前的行駛速度約為64km/h-67km/h)至條山-芳草公路十字交叉路口處時,與沿芳草-條山公路由北向南行駛至該路口處的劉某無證駕駛的四輪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四輪電動車乘車人豆某當場死亡,駕駛人劉某受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
警示:劉某無證駕駛車輛上路行駛,行經十字交叉路口處時未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未按規定讓行,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余某駕駛車輛超速行駛,行經十字交叉路口處時未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未確保安全駕駛,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以上圖片由白銀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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