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最高獎勵五千元
9月3日,記者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社會監督,及時有效解決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環境突出問題,根據《蘭州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的實行獎勵, 最高獎勵五千元。
《辦法》明確, 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可以向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分局及高新區環保局舉報,在蘭州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應當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查處,且違反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或涉嫌違法犯罪的線索,經查證屬實并立案查處的環境違法行為按照該辦法對舉報人予以獎勵,獎勵金額500-5000元。
舉報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一)電話舉報:撥打12345或12369熱線進行舉報;
(二)網絡舉報: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官網;
(三)微信舉報:“12369環保舉報”微信公眾號;
(四)來信來訪舉報:蘭州市城關區名城廣場12樓 蘭州市生態環境局信訪辦、蘭州市城關區雁寧路349號政府統辦四號樓3樓 蘭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郵編:730000。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呂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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