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在新征程中譜寫地方立法新篇章——2021年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綜述
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王虎
回顧過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會一份厚重的立法成績單徐徐展開——審議省級地方性法規52件,其中制定9件、修改23件、廢止9件、初審11件,審查批準市州和自治縣報批的法規33件。成績單的背后,是省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決維護國家法治統一,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為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所做的不懈努力。
圍繞大局,為全省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省人大常委會充分發揮立法主導作用,堅持與時俱進,努力在高質量發展中找準坐標、瞄準靶心:
緊盯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修訂標準化條例,完善制定標準的要求和程序、建立標準實施機制、強化監督服務,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修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細化財稅金融扶持、創業創新支持、合法權益保護等方面舉措,為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法治環境;
積極適應技術市場發展新形勢,修訂技術市場條例,依法促進我省技術交易,保障技術交易當事人合法權益,推動科技和經濟融通發展;
甘肅是文化旅游資源大省,省人大常委會修訂旅游條例,從保障旅游者、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旅游資源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有力促進了我省旅游業健康發展。
強化引領,為社會建設和治理“保駕護航”
地方立法對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具有規范引領作用,省人大常委會加速相關領域立法,為推動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注入法治力量。
去年,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禁毒條例和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夯實社會治理基層基礎,有效預防和打擊毒品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為加強社會信用管理,規范社會信用服務,省人大常委會制定社會信用條例,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共同提升社會誠信水平。
新修訂的水路交通管理條例于去年11月起施行,依法加強安全監管,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去年是縣鄉人大換屆年,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實施選舉法細則,適當增加縣鄉兩級人大代表數量,補充完善代表選舉的程序性規定,依法保障了全省各級人大代表選舉有序進行。
堅持人民立場,讓百姓充分享受法治紅利
民生問題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省人大常委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小切口、真管用、有特色”入手,加快民生領域立法,著力通過立法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增進人民群眾福祉。
省人大常委會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重要指示精神,以“小切口”立法制定反餐飲浪費條例,推動形成珍惜食品、反對浪費的社會風尚和餐飲習慣。
就業是最大民生。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就業促進條例,從政策支持、創業扶持、就業援助等方面做出規定,推動落實穩就業保就業舉措,促進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針對未成年人成長環境的變化,省人大常委會修訂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從家庭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等重點環節,完善細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措施,合力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新修訂的消防條例根據我省實際情況,健全完善了火災預防的相關措施。增加了農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和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還明確禁止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完善機制,切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省人大常委會注重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貫穿立法工作各環節各方面,拓寬民主立法的渠道。健全立法機關與社會公眾溝通聯系機制,堅持常態化法規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機制,搭建反映民情、傾聽民意、匯集民智的平臺。深入開展立法調研,發揮立法聯系點“直通車”作用,強化基層群眾對立法工作的直接有序參與,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識。
嚴把“立項關、起草關、合法性審核關、統一審議關”,確保立法質量和效率。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高協介紹說,為守住合法性底線,省人大常委會修訂各級人大常委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制定地方性法規動態清理辦法,維護了憲法、法律的權威和尊嚴。按照部署,省人大常委會對長江流域保護、行政處罰、營商環境、計劃生育等方面法規開展4次專項清理工作。同時,印發《甘肅省地方性法規動態清理辦法》,對全省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進行全面清理,促進法規清理工作制度化、常態化、規范化。
嚴格遵循合法性審查原則,從嚴審查報批法規,持續加強對市縣的立法指導,切實提升市縣法規質量,保證國家法治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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