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次“用心良苦”的不公開聽證會
——天水市檢察院用心用情辦好群眾身邊“小案”
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齊洪德通訊員李宗斌
天水市人民檢察院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始終堅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辦”的辦案理念,多方協調聯動、傾心化解矛盾,并通過邀請各方共同參與檢察聽證的方式,實現“案結、事了、人和”,讓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用實際行動彰顯檢察為民情懷。
3月1日,天水市檢察院組織召開了一場“用心良苦”的申訴案件聽證會,成功化解一起讓辦案人都非常頭疼的鄰里糾紛。
事情還要從2021年的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說起。小王是高三在讀學生,未滿18周歲,雖然不是品學兼優,但也是鄰里認可的孝順懂事的孩子。在某縣城租房求學過程中,與同為照顧孩子上學租房居住的張某某因瑣事發生爭吵,進而相互廝打,其間張某某母親趙某某也上前幫助女兒參與廝打,最終造成趙某某輕傷、張某某輕微傷的后果。公安機關以故意傷害罪對小王立案偵查,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該案并不復雜,但案件承辦檢察官考慮到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過錯,嫌疑人的主觀惡性小、認罪悔罪態度好,系初犯、偶犯,同時又考慮到涉案雙方身份較為特殊,一方是未成年人,一方又是70多歲的老年人和中年婦女,為充分保障雙方權益,辦案檢察官在案件處理上也是頗費苦心,最終檢察機關依法對小王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案件辦理過程中,辦案檢察官積極開展調解,希望雙方能夠達成和解,但因趙某某提出的賠償要求過高,雙方始終未能達成和解。
隨后,趙某某以檢察機關附條件不起訴決定不符合法律規定,應當起訴追究刑事責任為由向天水市檢察院提出申訴。承辦檢察官對案件進行了認真全面審查,認為該縣檢察院對該案的事實、罪名認定及處理結果符合法律規定,決定維持該縣檢察院作出的附條件不起訴決定。但考慮到如果簡單維持該縣檢察院決定,趙某某還會繼續申訴上訪,小王也不能安心讀書,必須努力爭取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達成賠償諒解,才能化解矛盾案結事了。因此,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決定采取召開聽證會的形式,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贏公信,真正實現案結事了。
聽證會邀請了該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申訴人所在村委會干部擔任聽證員,該縣公安局偵查人員、縣檢察院原案件承辦人等共同參與,同時考慮到小王系未成年人,決定采取不公開聽證的形式舉行。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詳細介紹了案件事實及辦理過程,申訴人、被申訴人各自發表了意見,經過耐心勸導,申訴雙方最終達成賠償諒解。
各聽證員在充分聽取參會各方意見后,一致同意天水市檢察院維持該縣檢察院作出的原附條件不起訴決定的決定,同時對市檢察院此次不公開聽證會給予高度評價,認為檢察機關通過聽證會促使涉案雙方達成和解,有效化解鄰里矛盾,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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