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幫信”認罪認罰 法庭速裁斷案
(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 張萍)“謝謝法官,本以為我們要面對漫長的訴訟期,沒想到案子能在一天內審結。您放心,回去以后,我們一定服從當地社區矯正中心的規定,按時報到,接受監管,好好改造,從今以后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這是近日一起“幫信”案庭審結束后被告人對承辦法官的謝詞和承諾。
2月23日,會寧縣人民法院受理了被告人林某、甘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一案。2020年,林某、甘某將自己的支付寶賬戶及綁定的銀行卡,出借給他人用于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出借期間二人賬戶資金流水額巨大,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成立要件。案件受理當日,承辦人得知二人均為外省籍人,通過審查該案卷宗,并與公訴機關積極溝通,了解到該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且二人認罪認罰。經林某、甘某同意,法庭于立案當日下午依法適用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該案,并當庭判處林某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甘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各并處罰金一萬元。二人當庭表示服判息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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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增加了速裁程序,規定對基層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罰的案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并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速裁程序入法,突破了原有的訴訟制度的設定,搭建了輕微刑事案件審理的“快車道”,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的同時大大簡化了庭審程序,縮短了辦案時間,提高了司法效率,確保案件辦理全程提速不降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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