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交通違法了就“曝光”自己
安寧交警巧借交通安全宣傳崗整治交通陋習
一名騎行電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駕駛人在微信朋友圈“曝光”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
本報訊(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李維琴)“我今天騎電動車因沒戴頭盔被交警勸阻批評教育,希望大家注意,騎電動車出行一定要戴安全頭盔。”3月17日下午,蘭州市安寧區一名摩托車駕駛人在微信朋友圈“曝光”了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并倡議朋友圈的親友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這是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安寧大隊利用交通安全教育宣傳崗對行人及騎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開展的宣傳整治行動,而發朋友圈“曝光”自己的違法行為,便是“處罰”措施之一。如此整治交通陋習,起到以點帶面,警示身邊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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