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小“述法”帶動大法治——臨夏州突出“關鍵少數” 全面開展述法
為有效落實法治建設工作任務,更好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臨夏州認真貫徹落實《甘肅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工作的實施方案》,全面組織開展2021年度述法工作,進一步樹立重視法治、厲行法治的鮮明導向,強化了各級各部門依法治州、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自覺和擔當。
法治建設嚴格納入述職考評
州、縣市黨委政府及各單位將述法工作作為學習法治思想和落實中央、省委法治建設決策部署的體現,全面納入年終述職評議和考核考評體系。組織部門出臺8個考核辦法,對考核指標和賦分權重進行優化調整,把州、縣市黨委政府、黨政機關作為述法主體,為增強輻射示范效應,將州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領導班子領導干部也納入述法范圍,履行法治建設職責情況成為年度述職的必述內容和年度考核的“必答題”。依法治州辦進一步完善法治建設年度績效考評機制,制定考評方案、考評指標,考評結果與政績考核掛鉤,用制度繃緊各級領導干部“法治弦”。
全面組織開展述法
州、縣市黨委、組織部門、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全面組織開展年度述法工作,州、縣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各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立足本職,圍繞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動具體工作,講成效、講經驗、找問題、補短板,交出自己的“法治成績單”。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省管領導干部向省委述職述法;8縣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及州直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向州委述職述法,州直政法單位負責人在州委政法委員會全體會議上述法;各縣市同步組織開展述職述法。通過述法,壓緊壓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帶動、激發了各級各部門推進法治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以考評檢驗述法成效
重視述法的“后半篇文章”,從源頭、過程和結果等方面強化監督,運用考核杠桿,實現述法效果最大化。依法治州辦對8縣市、72個州直單位2021年度法治建設工作進行全面考評,評出縣市優秀等次2個、良好等次6個,評出州直單位優秀等次36個、良好等次36個。考評結果由組織部門運用到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年度考核中,按相應比例折算為政績考核的成績,考評過程中對述法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及時糾正偏差,整改了有關問題。
常態化推動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履行
全州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主動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把法治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常抓常議常研究,有效發揮了“關鍵少數”在法治建設中的“頭雁”作用。2021年,州、縣市黨委政府組織常委會議學法58次、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32次、政府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28次、政府常務會議學法48次,州、縣市黨委常委會議、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法治建設工作40余次,舉辦領導干部法治講座10期,年度法治建設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向省政府、依法治省辦作了報告。為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治需求,組織實施10項州級、92項縣市級法治為民辦實事項目,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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