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榆中縣檢察院——
出庭公訴進鄉村 以案釋法鳴警鐘
為進一步體現檢察溫情,踐行司法為民服務理念,提高司法公信力,強化以案釋法效果,日前,榆中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馮康敏前往馬坡鄉羊下村,就一起交通肇事案出庭支持公訴。
2021年8月11日,被告人楊某無證駕駛三輪摩托車沿蘭夏線由東向西行駛至馬坡鄉羊上村路段時,與橫過馬路的劉某相撞,后又與丁某駕駛的車輛相撞,致劉某受傷、丁某車輛受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楊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經鑒定,劉某所受損傷為重傷一級,入院治療后因傷勢過重死亡。
因被告人年紀較大,且自身患病,腿腳不便,加之疫情防控需要,為方便被告人參加訴訟,及時維護被害人合法權益,開庭地點定于被告人居住地村委會。
庭審中,檢察官就案件的定罪事實、量刑情節發表意見,對犯罪的危害性和當事人應該吸取的教訓進行了深入剖析和解讀。被告人楊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并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參與庭審的律師說:“今天這場特殊的庭審,既方便了案件當事人雙方出庭應訴,解決了他們因疾病、疫情等特殊原因無法出庭的困難,又達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在家門口給老百姓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
辦理此起案件的檢察官表示,公共交通安全關系到每一個人,大家在參與公共交通時,一定要遵紀守法,遵守交通規則,文明出行,共同維護良好的公共交通安全秩序。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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