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化解群眾矛盾糾紛的能手
——記全國司法所模范個人馬旭暉
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龔利芳
碌曲縣司法局瑪艾司法所所長馬旭暉,先后獲得甘南州“十佳模范司法所長”“甘南州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2021年被評為“全國司法所模范個人”。
任職多年來,馬旭暉深入村、社區進行法律知識宣講活動達100余場次;調處大量矛盾糾紛,未因矛盾糾紛調處不力而引發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上訪事件。
對于馬旭暉來說,每天除了處理大大小小、繁瑣的群眾矛盾糾紛。她還利用下班時間自學各類法律法規,掌握過硬的法律知識,在工作中學以致用。碌曲縣瑪艾鎮是一個多民族聚居的小鎮,有諸多“疑難雜癥”,馬旭暉都會將老百姓的每一件瑣碎小事認真地去處理,解決了多起陳年舊案,提高了司法行政社會公信力。
工作中,馬旭暉積極排查矛盾糾紛以及各種風險隱患,向群眾普法宣法,引導群眾遵紀守法。在從事基層司法工作以來,馬旭暉真正做到了調解工作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在政府和群眾之間建立起了一座良性的溝通橋梁,將矛盾糾紛化解在了基層。
2020年12月的一天,以楊某某、秦某某為代表的20名農民工懷著感激之情,將一面寫有“傾心調解化糾紛秉公執法暖民心”的錦旗送到了馬旭暉手中,表達他們的感激之情。原來,楊某某等20余名農民工于2017年來到瑪艾鎮加格村務工,工程完工后,承包方胡某某向楊某某等人支付了部分工資后以各種理由推脫且未支付剩余工資。楊某某等人在3年內追要無果,于2020年11月來到瑪艾司法所找到馬旭暉尋求援助,希望能解決他們的拖欠務工費問題。馬旭暉在了解情況后,立即展開調查,連續十幾天,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并通過對胡某某開展法、理、情相結合的勸導和多次協商,最后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胡某某支付了楊某某等20余人剩余務工費7萬余元。
2021年春節期間,社區矯正對象李某某因被判緩刑內心自卑,經常與父親、妻子爭吵后,多次不分時間點地給馬旭暉打電話,其表示不想接受緩刑和社區矯正管理,想去監獄服刑。馬旭暉經多次走訪談心,循序漸進做思想工作,李某某開始信任馬旭暉,并能推心置腹地主動與馬旭暉交流溝通,且其家人對李某某的看法也有了轉變,李某某不再表現出自卑,生活態度變得認真,與妻子、父親的關系變得融洽和諧。李某某妻子對馬旭暉說:“馬姐,你是我們家的貴人??!謝謝你幫助了我們,挽救了我們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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