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酒泉全面推進“無證明城市”建設
推動“減證便民”向“無證利民”升級
法治甘肅網訊(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 龔利芳)近日,酒泉市委辦公室、酒泉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酒泉市“無證明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全面推進“無證明城市”建設工作,從根本上解決企業和群眾辦證難、辦證繁的問題,努力打造全省一流的“減證便民”新高地,適應加快建設酒泉區域中心城市新定位。
《實施方案》明確,“無證明”不是“零證明”或不需要證明,而是將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或公共服務事項時,需要辦事企業和群眾提供的證明,按照“六個一律取消”(凡是沒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證明一律取消,凡是出具單位不明確或無出具單位或出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證明一律取消,凡是申請人現有證件、證照能夠證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夠通過數據共享獲取的證明一律取消,凡是能夠通過部門(單位)協同辦理或實地調查核實的證明一律取消,凡是能通過事中事后監管或申請人書面承諾等信用管理手段解決的證明一律取消)的原則,采取直接取消、數據共享、部門協同、告知承諾四種方式,全部由辦理服務事項的部門、單位向開具證明的部門和單位直接獲取,辦事企業和群眾無需提交任何證明,從而實現“減證便民”向“無證利民”升級。
《實施方案》確定“無證明城市”建設分試點、試行、全面推行三個階段實施。至2023年6月底,建成酒泉市統一的大數據共享交換平臺;2023年7月至2023年底,形成全市統一的“無證明城市”建設服務事項目錄清單;2024年1月起,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推行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事項“無證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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