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瓜州檢察對一起刑執案件公開聽證
本報訊(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何明霞)近日,瓜州縣人民檢察院就縣司法局提請收監暫予監外執行人員張某某一案召開公開聽證會,聽證員、縣社區矯正管理局負責人、當事人及近親屬參加會議。
經查,張某某于2022年因詐騙罪被平涼市崆峒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5000元。后經平涼市崆峒區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至其哺乳期屆滿,社區矯正期間自2022年7月6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2022年11月17日張某某轉至瓜州縣社區矯正機構實施矯正。目前,張某某暫予監外執行期限即將屆滿,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關于應當及時收監的情形。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對案件基本情況、法律適用及擬作出收監執行建議的理由和依據進行了闡述。參會聽證員在充分了解案情后進行了集中評議,一致同意檢察機關擬建議提請對張某某收監執行的意見。會后,瓜州縣檢察院根據審查相關證據材料和公開聽證會的意見,及時向縣司法局送達了關于同意對張某某收監執行的檢察意見書,并得到了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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