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司法廳部署開展專項行動 推進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
中國甘肅網4月10日訊 據甘肅法制報報道(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龔利芳)近日,省司法廳印發《通知》,決定從4月至11月,在全省深入開展“主動創穩、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專項行動。
《通知》指出,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動員引導全省各類人民調解組織、人民調解員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作為、主動創穩,扎實有效做好各類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排查預警、調解化解工作,切實做到守土知責、守土擔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以高水平工作質效保障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以創建新安全格局服務全省社會新發展格局。
《通知》要求,要以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預警,深入開展基層矛盾糾紛化解,深入開展涉疫矛盾糾紛化解,深化調解組織網絡體系建設,強化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提升人民調解工作質效為重點任務,指導人民調解組織進網格、進園區、進學校、進醫院、進企業、進物業、進工會、進信訪、進法院、進公安派出所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堅持普遍排查與重點排查、日常排查與集中排查相結合,不斷提高矛盾糾紛排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基層常見易發多發的婚姻家庭、鄰里關系、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矛盾糾紛,抓早抓小、應調盡調,及時就地化解。持續深入做好涉疫重點地區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依法及時穩妥處置各類涉疫矛盾糾紛。圍繞優化營商環境、服務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以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工、新業態從業人員為重點,對因疫情引發的生產經營、合同履行、勞動爭議和債務等矛盾糾紛,及時受理調處,必要時組建專門調解服務團隊,切實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通知》強調,要把開展專項行動和貫徹落實《全國人民調解工作規范》《關于加強全省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起來,與全省創建培育“楓橋式”司法所、人民調解組織、人民調解員工作結合起來,全面提升人民調解工作質效。要注重發現人民調解工作中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典型事跡的挖掘和宣傳,向社會充分展示人民調解工作和專項行動取得的突出成效,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滿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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