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甘肅網4月18日訊 據法治甘肅網報道(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 王建慶 通訊員 唐鵬科)日前,古浪縣人民法院宣判了全縣首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4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罰,并處4萬元至21萬元不等的罰金。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某、武某某、劉某某、馬某某通過微信群取得聯系,通過網絡向他人購買公民電話號碼及隨機驗證碼,用于在社交平臺注冊賬號給抖音主播點贊,以此獲取非法利益。截至案發時,被告人張某某從中獲利31萬余元,被告人武某某、馬某某從中獲利10萬余元,被告人劉某某從中獲利4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4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按照四被告人的犯罪地位、非法獲利數額、認罪認罰等量刑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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