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不履行生效判決司法拘留不手軟
5月11日,景泰縣人民法院依法對一名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020年,師某因資金周轉需要,向毛某借款本金125700元,之后一直逾期未還,經毛某多次討要無果后,毛某遂起訴至法院。經審理,法院判決師某償還毛某本金125700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師某仍未履行,毛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后,被執行人師某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不履行還款義務。5月10日,申請執行人毛某向法院提供線索,發現被執行人師某的活動地點,景泰縣法院執行干警立即前往,執行法官明確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必要時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甚至負刑事責任,但被執行人師某堅持自己沒有財產無法履行和解協議,法院遂決定依法對其處以15日的司法拘留。(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 鄭銀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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