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聯動調解保障春耕不誤農時 ——山丹法院“薯草法庭”化解農村土地糾紛速寫
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 張萍
“周法官,我們村有幾件土地上的事,解決不了的話今年可能會撂荒,麻煩您過來看一下。”近日,山丹縣人民法院“薯草法庭”的法官快下班時,“鄉村法律門診”聯絡人某村主任打來電話,請“薯草法庭”法官前往該村幫助解決土地糾紛。
經了解,這些土地糾紛雖然都不算大事,但卻關系到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于是,法官及時聯系了當地綜治中心、司法所和派出所等服務“三農”聯調小組成員,約好第二天一同前往,共同處理土地糾紛。
李某、趙某和徐某三人耕地相鄰,李某主張自己的耕地比之前少了6分,并稱是被趙某和徐某所占,趙某和徐某則解釋說,李某少的地并沒那么多,且少地的原因是新修了水渠,雙方各執一詞。因平田整地前的測量登記冊無法確定各自應擁有耕地的畝數,聯調小組便決定到爭議土地上實地查看。經實地查看和測量,聯調小組通過對測量數據與登記冊數據進行對比計算、反復磋商,在聯調小組的努力下,最終三人達成和解協議,徐某退給李某2分地,趙某退給李某2分地,并當場測量標記了重新分界打地埂的位置。
無獨有偶,類似的事也發生在了趙某和王某身上。趙某和王某耕地相鄰,趙某主張自己耕地比土地確權證上記載的少了1.6畝,并稱是王某所占。王某則陳述這是自己的拓荒地,因拓荒地土層很淺且都是砂石,對收成有很大影響,即使給趙某退部分耕地,村上也得解決自己耕地的土質問題。聯調小組通過實地調查發現,確實存在王某所述情況,但因村社此類問題很普遍,大規模拉運土方暫時無法實現,聯調小組便提出兩個解決方案,村鎮協調資金對王某耕地土層減少問題進行適當補償,補償后王某退還耕地,兩家土地進行部分置換且畝數上適當進行調整。對此趙某當即表示認可,但王某表示要和家里人商議。因時間原因聯調小組決定先緩一緩,通過王某的家人來繼續做工作,盡快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土地是農村的基礎,農業的載體。解決好農村土地糾紛才能維護好農民的切身利益。面對層出不窮、類型多樣的農村土地糾紛,山丹縣法院“薯草法庭”努力探索訴前主動介入先行調解、訴中部門協作聯動調解、訴后建檔回訪延伸調解的“三段式一攬子化解農地糾紛機制”,實地調查與傾聽民聲,既抓前端,治未病,加強矛盾的源頭預防,也抓末端,治已病,聯合多部門力量加大調解力度和落實效果。截至今年4月底,“薯草法庭”已運用此機制訴前化解土地糾紛15件,訴中化解土地糾紛6件,有效保障春耕不誤農時,得到了農民們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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