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刷單炒信、商業混淆、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不斷推進企業商業秘密、商業標識、商業信譽保護工作。11月13日,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了部分典型案例。
蘭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商業賄賂案
2021年5月28日,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甘肅省廣河縣人民檢察院檢察意見書》,蘭州某物資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存在涉嫌商業賄賂案的違法行為,2021年6月4日,蘭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經調查,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甘肅某公司工作人員白某引誘并惡意串通甘肅某公路材料研發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人員楊某,通過在某些鋼材報價中加價并且扣除稅款和欠款利息所得,以申報業務費的形式,獲得回收貨款的競爭優勢,同時查明當事人惡意串通,商量好每噸鋼材加價10—30元。
2022年5月16日,蘭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經營行為,作出罰款人民幣1000000元行政處罰。
蘭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虛假宣傳案
2022年6月10日,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對甘肅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涉嫌虛假宣傳內容及其證據材料進行了提取及核查,經立案調查,當事人與消費者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在明知其所銷售的某小區A塔樓LOFT不得擅自更改房屋主體結構、承重結構的前提下,仍以樣板間展示等多種方式宣傳A塔樓LOFT“買一層得二層”“約200%使用面積”等虛假內容。
2023年5月6日,蘭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人民幣400000元行政處罰。
慶陽市寧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刷單”幫助網店進行虛假交易和用戶評價案
2023年8月28日,慶陽市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寧縣公安局《關于移交王某擾亂市場秩序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函》,發現當事人在2020年4月至2022年4月期間,在“花花街”“百靈鳥”APP平臺通過本人農行卡號共刷單10981筆,支出流水金額合計3358659.95元,返還本金及傭金流水合計3421391.18元,非法獲利62731.23元。當事人王某通過“刷單”的方式幫助網店進行虛假交易和用戶評價的行為,屬于欺騙、誘導消費者,虛增網店銷售量和好評率。
2023年9月26日,慶陽市寧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人民幣62731.23元行政處罰。
慶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虛假宣傳案
2023年5月15日,慶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西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移交的某公司涉嫌虛假宣傳的案源線索。6月1日對其立案查處后,查明當事人從2022年4月開始,在產品銷售過程中,采取召開顧客健康訪談會議和微信群推送中醫養生講座視頻鏈接的形式宣傳產品,虛假介紹產品能夠治療失眠、脫發、心肌炎、腦梗后遺癥等病癥等作用。截至2023年5月5日,當事人銷售兩種食品共計獲利21463元。
2023年8月28日,慶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1463元,罰款人民幣30000元行政處罰。
定西市安定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實施混淆行為案
2023年8月3日,定西市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執法行動中,依法對某商貿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使用的“中田石油”字樣及標識,與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國石油”字樣及“寶石花”標志相近似,且該公司無法提供“中田石油”及標識的商標注冊證,涉嫌實施混淆行為。當事人自營業以來,共購進柴油48.7噸,92#汽油15.82噸,95#汽油15噸,銷售金額共計215697元,即違法經營額共計215697元。
2023年9月7日,定西市安定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作出處違法經營額0.25倍的罰款,罰款人民幣53924.25元行政處罰。
定西市岷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案
2023年2月27日,定西市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岷縣岷陽鎮某餐飲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經營場所檢查中發現其菜譜中“中華鱘”(豉汁、清蒸)¥98.00/條的字樣和圖樣 ,執法人員隨即調取該公司的結賬單3頁上面均有“中華鱘”銷售記錄,而當事人提供的進貨票據和收據中均顯示的商品名稱為“鱘魚”。
2023年3月20日,定西市岷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人民幣20000元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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