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蘭州公安發出公開信:別做“電詐分子的工具人”
中國甘肅網11月7日訊 據蘭州晨報報道(奔流新聞·蘭州晨報記者張秀蕓)“線上詐騙+線下取現+網約車投送”,11月5日,記者從蘭州市公安局獲悉,近期,詐騙分子利用出租車、網約車等以物流貨運、快遞、跑腿形式運送現金、黃金轉移詐騙贓款。為此,蘭州公安發出公開信,提醒出租車、網約車、物流貨運、快遞、同城配送(跑腿)工作者:提高警惕,避免間接成為“電詐分子的工具人”。
據介紹,詐騙分子首先以各種理由,要求受害人到銀行柜臺或ATM取款、購買黃金。然后通過出租車、網約車、貨拉拉、郵寄、跑腿等方式運送或寄遞至指定地點,最后以不見面、不現身的方式將現金或黃金取走,成功轉移贓款。
蘭州公安提醒上述從業人員,凡是遇到空車帶貨的,一定要詢問發件人寄送物品信息,并在發件人見證下開箱驗視。同時,凡是發現寄遞或運輸黃金、現金或大量手機、名貴煙酒等貴重物品的;凡是在各銀行網點、黃金珠寶店鋪(含大型商超金店)等附近接單上車,空車帶貨的;凡是發件人行為異常,尤其是上車后突然中途下車要求繼續將物品送至指定地點,或空車帶貨途中改變送貨地點,或無正當理由主動另給“好處費”,支付費用明顯不合理的;凡是收件人行為異常,尤其是跨區域帶貨或空車帶貨的訂單,收貨時戴口罩、戴帽子、穿雨衣等遮掩、偽裝容貌,或不見面、不現身收貨,或到達指定送貨地點后又更改送貨地點的;凡是發件人對物品有特殊包裝(包裹常用紙箱、文件袋封袋、標有“重要文件”“貴重物品”),且索要司機身份信息,拍攝車輛、人員照片等異常情形的或其他可疑情形的,務必第一時間報警。
對于以上情況舉報或提供相關線索的,查證屬實且協助公安機關挽回群眾損失或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機關和主管部門將對個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相關行業規定違規運營的,主管部門將給予相應處罰;對參與“洗錢”等構成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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