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購生鮮變質該由誰來擔責?
平涼市民周先生來電咨詢:我通過社區團購平臺購買的海鮮禮盒,收貨時發現部分海鮮散發異味。聯系社區平臺后,平臺以“簽收即視為驗收合格”為由拒絕處理。請問損失該由誰承擔?
記者電話連線李艷波律師解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規定,電商經營者應當承擔商品運輸過程中的風險。雖然平臺用戶協議中有“簽收即視為驗收合格”的條款,但其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格式條款,該條款因免除經營者主要責任而無效。因此,平臺以“簽收即認可”為由拒絕處理的做法不成立,損失應由平臺或商家承擔,周先生有權要求退款或賠償。
(新甘肅·甘肅法治報記者李曉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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