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教育培訓機構停課不退費怎么辦?
定西市民陳先生來電咨詢:我為孩子報名某培訓機構鋼琴課程,預付2萬元課時費。上課3個月后機構突然停業,負責人失聯,剩余1.6萬元未退還。請問該如何追回損失?
記者電話連線郭凱文律師解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培訓機構單方終止服務構成根本違約,應當退還剩余費用。同時依據《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規定,培訓機構收費周期不得超過3個月,該機構收取年費已涉嫌違規。維權建議分三步:第一,立即收集繳費憑證、課程協議等證據;第二,向教育主管部門投訴;第三,啟動訴訟程序。
?。ㄐ赂拭C·甘肅法治報記者李曉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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