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年至2023年,甘肅將圍繞15個方面制定或修訂53項紀檢監察重點法規制度,以加快構建全省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推動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近日,甘肅省紀委監委印發《甘肅省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制定工作五年規劃(2019-2023年)》。《規劃》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對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制定修訂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基本原則、保障機制作了規定。《規劃》提出,甘肅省紀委常委會直接領導規劃實施工作,全面把握項目的立項、起草、審議等關鍵環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調查研究作為提高法規制度質量的基本功抓緊抓實,并統籌推進法規工作隊伍建設。
根據規劃,甘肅將圍繞完善堅持和加強黨對紀檢監察工作統一領導、信訪舉報辦理、案件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黨風政風監督、案件審理、自身建設、組織人事、信息技術管理、巡視巡察、派駐(出)機構、企事業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外部銜接、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制定程序、機關內部管理等15個方面,制定或修訂53項重點法規制度。
其中,需提交甘肅省委審議的6項,包括《黨組討論和決定黨員處分事項工作程序實施細則(試行)》、《甘肅省關于黨委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區政治生態狀況、聽取重大案件情況報告的規定》、《關于違犯黨紀的黨員處分批準權限若干規定》等。省紀委監委制定或修訂的47項,包括《甘肅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執法工作辦法》、《甘肅省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程序規定》、《“鄉案縣審”工作規定(試行)》等。
“我們將按照規劃要求,蹄疾步穩地構建全省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推動形成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為實現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制度保障。”甘肅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
據了解,2019年,列入規劃的《甘肅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向省紀委監委移送問題線索辦法(試行)》、《甘肅省鼓勵改革創新干事創業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甘肅省紀檢監察系統內部督查工作辦法(試行)》等,已經頒布施行。(甘肅省紀委監委 王衡 || 責任編輯 王小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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