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檢察機關依法對杜輝珍涉嫌
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近日,定西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杜輝珍(正處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經定西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隴西縣人民檢察院向隴西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輝珍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杜輝珍,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隴西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杜輝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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