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嘉峪關市出臺《關于健全完善市委巡察機構與有關部門協作配合機制的實施意見》,通過建立健全六項機制,力求實現資源整合、人才支撐、信息共享的監督合力,幫助巡察組更精準、更全面地發現問題,切實發揮巡察工作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中的利劍作用。
溝通聯系機制。市委巡察機構與市人大、市政協、市紀委監委機關及派駐機構、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級政法機關、市委直屬機關工委、市委網信辦、市審計局、市信訪局等部門建立常態化工作溝通聯系機制,通過提供書面材料、召開聯席會議或會見溝通等方式進行溝通聯系。
巡前通報機制。巡察前,市委巡察機構分別有針對性地向相關部門征求被巡察單位的有關情況,并可根據巡察任務安排及工作需要,函詢其他相關單位提供有關情況,及時通報相關巡察組,實現信息共享共用,減少重復監督檢查,提高監督效率。
人員選派機制。在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組織部、市委巡察機構協調配合選配人員,從全市各部門(單位)中抽調優秀干部組建市委巡察組,落實《嘉峪關市選派干部到市委巡察崗位培養鍛煉的實施辦法》,選派優秀后備干部到市委巡察崗位培養鍛煉。
巡中協調機制。巡察期間,建立聯系會商、信訪轉送和通報機制,積極協助巡察組深化問題線索,推動被巡察黨組織立行立改,通過多向互動、協調聯動,進一步形成合力,做到導向清晰、發力精準、深挖問題,形成震懾。
成果運用機制。市委巡察機構加強組織協調,及時傳達會議精神,及時全面移交問題線索,并做好報告報備。綜合運用巡察成果,形成巡察機構組織實施,被巡察黨組織、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及有關職能單位具體落實的工作機制,并將其納入考核管理,作為促進工作的助推劑。
整改監督機制。嚴格落實“一聽、二核、三通報、四問責”巡察整改督辦機制。紀委監委、組織部門、巡察機構共同聽取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匯報,共同組成回訪督查組,對被巡察黨組織落實巡察整改情況進行回訪督查。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巡察整改的日常監督,壓實被巡察單位整改責任,扎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供稿 李婷婷 編輯 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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