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群眾眼中的致富“領路人”,暗地里卻干著不遵守黨紀國法的事。永登縣上川鎮黃茨灘村黨支部原書記辛世元、村委會原主任陳剛道、村委會原文書李祖軍因虛報套取贊助款被查處。
2013年,永登縣上川鎮黃茨灘村的村民們終于盼來了一個發展的好項目——光伏項目。2016年,光伏項目建設單位上海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向黃茨灘村又捐贈90萬元公益事業贊助款。而黃茨灘村的村干部卻打起了歪主意,他們三人一商量,就把其中42萬元轉入村黨支部原書記辛世元個人賬戶,48萬元轉入村委會原文書李祖軍個人賬戶,為以后的“小動作”埋下伏筆。
“聽說咱們村這個光伏項目又贊助了幾十萬,可以給咱們村修條好路了。”黃茨灘村村民們充滿期待。
很快,道路動工建成,但2016年12月村委會用贊助款支付道路硬化混凝土款時,三名村干部覺得機會來了。
2018年7月,上川鎮紀委在對黃茨灘村相關問題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贊助款有問題。隨后,縣監委成立核查組,對該問題初步核實。
2018年11月,永登縣核查組核查發現辛世元、陳剛道、李祖軍虛報20張混凝土出貨單,從中套取7.6萬元。
“7.6萬元主要用于支付村干部和社長們在工作期間的餐費”在核查談話中陳剛道陳述。
審查期間,三人認識到所犯的錯誤,主動配合審查,真誠悔過認錯。2018年11月14日,辛世元、陳剛道、李祖軍向上川鎮人民政府主動退還7.6萬元。
辛世元在反思材料中寫到:“作為村黨支部書記,我虛開票據,套取集體資金用于村干部餐費,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接受組織對我的處理。”
2019年4月,永登縣紀委給予辛世元、李祖軍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陳剛道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兩年)。
【執紀者說】公益事業贊助款為貧困地區群眾生產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如被挪作他用,勢必會影響群眾發展致富。紀檢監察機關必須以強有力的監督問責,讓違紀違法者付出代價,為貧困地區的發展提供紀律保障。
相關新聞
- 2020-06-08紀檢監察機關開展扶貧領域信訪大起底
- 2020-06-04天水紀檢監察干部以賽代練強本領
- 2020-06-04紀檢監察干部要學好用好民法典
- 2020-05-22派駐省文旅廳紀檢監察組:紀檢干部培訓注重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