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你室提出的整改建議還不夠具體,應該再次深入該單位核查,全面掌握存在問題,切實找準‘病灶’,開好‘方子’。”在天水市清水縣紀委監委會議室里,有關同志正圍繞一份監察建議書展開激烈討論。
今年以來,縣紀委監委將紀檢監察建議書作為做實做細再監督的重要手段,嚴把質量關口,規范使用紀檢監察建議書,圍繞信訪舉報、日常監督、巡察、審查調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深入查找原因,精準提出建議,切實提高監督實效。截至目前,縣紀委監委共向21個單位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監察建議書22份,推動整改問題58條。
據了解,承辦擬定紀檢監察建議后,由分管領導召集信訪、案管、黨風、審理部門同志進行“會診”,各部門根據工作中掌握的被建議單位存在問題及整改建議進行討論,開出“藥方”,由承辦部門和被建議單位進行溝通,征求意見,確保提出的整改建議精準、可操作。
為避免一發了之,縣紀委監委建立跟蹤督辦機制,對制發的紀檢監察建議書逐一建立臺賬,定期電話提醒、現場核查、開展回頭看,對紀檢監察建議落實情況進行常態化、全過程提醒督辦。同時,將紀檢監察建議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監督、巡察監督、黨風廉政建設建設考核內容,及時跟進、督促整改、嚴防反彈。
“紀檢監察建議既是提示風險的預警燈”,也是具體工作的催辦書。下一步,我們將在精準使用、提高整改實效上持續用力,切實體現紀檢監察建議書的剛性約束和紀法效力。”縣紀委監委負責同志表示。(供稿 馬杰軍 編輯 張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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