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委第七輪巡察干部的考核結果和工作鑒定以縣委巡察辦正式文件印發了,有好幾個人被評為優秀巡察干部……”近日,慶陽市華池縣委巡察辦印發的《十七屆縣委第七輪巡察各巡察組及巡察組人員考核結果的通知》和《參與縣委第七輪巡察工作人員情況鑒定留存說明》文件引發全縣廣大干部熱議。
十七屆縣委巡察工作開展以來,縣委巡察辦致力于巡察工作高質量規范化建設,不斷探索完善巡察工作機制,先后制定并出臺了關于對縣委巡察組作風紀律情況開展后評估的實施辦法(試行)、中共華池縣委巡察組及巡察人員考核評價辦法和華池縣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到巡察崗位培養鍛煉的實施辦法,在激勵巡察干部擔當作為上逐步形成了“后評估雙考核一鑒定”的工作模式,即對巡察組作風紀律情況開展后評估、對巡察組和巡察工作人員開展考核、對巡察人員作出工作鑒定,鑒定結果分送被抽調單位、縣委組織部和人社局,要求按照有關規定,在年終考核、評優選先、提拔任用時優先運用。
截至目前,縣委巡察辦已對縣委4個巡察組紀律作風開展了后評估,對19個巡察組進行考核評價,對34名巡察工作人員作出了“優秀巡察干部”工作鑒定,參與市、縣巡察工作的18名優秀巡察干部的鑒定結果在科級干部年終考核中被直接運用,參與巡察的88名干部中15人被選配到公務員崗位進一步使用,2人被提拔。(供稿 連振存 編輯 張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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