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正確履行職責,工作出現失誤的扣3分;在已報出的文件、材料中存在錯誤,而被省紀委監委批評或接收單位提出負面建議的,扣10分……”
“被中央部門、省級部門表彰的分別加20分、10分;參與急難險重工作受到嘉獎的加5分;在省級報刊發表文章的,每篇加6分……”
去年以來,甘肅省紀委監委派駐省應急管理廳紀檢監察組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時的指示精神,根據《公務員平時考核辦法(試行)》《甘肅省紀委監委派駐機構考核辦法(試行)》,緊密結合本組工作實際,制定實施《干部平時考核實施細則(試行)》(一下簡稱《考核細則》)。
《考核細則》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對紀檢監察組干部作出綜合評價,確定好、較好、一般和較差4個等次,重點考核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完成日常工作任務和階段工作目標,以及承擔急難險重任務、處理復雜問題、應對重大考驗的表現等情況,緊扣組內干部易發問題的薄弱環節,列出并細化40項減分、加分指標,以季度為周期,逐項對應量化測評考核。
《考核細則》自去年10月份試行以來,在促進紀檢監察組同志形成團結協作、爭先創優的工作氛圍和補短板、強弱項方面,有力發揮了規范約束和激勵作為作用,有效調動了全組干部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供稿 康玉龍 編輯 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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