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縣在第一階段的自查自糾中有哪些具體動作?發現多少條問題,有沒有涉及違規違紀的?”“這一戶的救助金額在監督平臺上顯示為2300元,而在你局提供的臺賬上顯示是2000元,是什么原因?”近期,甘肅省紀委監委派駐省應急管理廳紀檢監察組在縣區抽查檢查時現場提問。
今年4月起,省應急管理廳在全省應急管理系統開展冬春生活困難救助資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6月15日至25日,紀檢監察組會同廳業務處室、相關專家組成兩個監督檢查組,深入8個市州的16個縣區,在第一階段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開展第二階段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組采取聽取匯報、座談了解、調閱臺賬、入戶核查等方式,重點檢查市縣和鄉鎮救助資金發放程序是否合規、自查自糾具體做法成效、監督信息平臺反饋疑似問題核查情況和對自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等。
針對發現的部分市州尚未按要求組織開展交叉檢查,大部分縣區不同程度存在自查發現問題不精準、一戶多卡清理不徹底、平臺信息錄入不及時等問題,監督檢查組督促市州、縣區正確把握資金使用范圍和程序,并對前期自查自糾工作及時總結反思,糾正監督檢查指出的問題,將工作做嚴做實。對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線索,立即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下一步,我組將督促駐在單位著力抓好問題通報和整改,同時舉一反三,深入剖析問題成因、找準根源,進一步強化監管、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鞏固深化整治成效。”紀檢監察組負責人表示。(供稿 羅世杰 劉毅 編輯 毛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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