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定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宋如峰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2019年8月至2021年5月,宋如峰任安定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期間,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2021年6月,宋如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臨洮縣潤川農村供水有限公司八里鋪管理站站長徐正祎違規接受請吃、收受禮金以及發放津補貼問題。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徐正祎在更換管道施工期間,多次接受施工人員請吃并收受禮金2000元,先后三次違規向職工發放津補貼共計1.32萬元。徐正祎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9月,徐正祎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
3.隴西縣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何小東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何小東使用辦公室面積為34.2㎡,超出規定標準16.2㎡,且存在超標準配備辦公家具問題。2021年11月,何小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漳縣政協三級調研員、縣住建局原局長馬興強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馬興強違規收受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負責人所送高檔白酒和價值0.8萬余元的洮硯1方。馬興強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9月,馬興強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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