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水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朱東峰包庇縱容惡勢力犯罪活動等問題。2014年至2018年,時任天水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朱東峰,參與惡勢力犯罪分子趙某某組織的聚眾賭博;與惡勢力犯罪分子團團伙伙,充當惡勢力犯罪分子開設的賭場、茶樓法定代表人,為其提供借款,縱容包庇惡勢力犯罪活動。2020年11月,朱東峰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2.張家川縣水務局原局長馬彬、海斌失職失責問題。2012年至2018年,張家川縣劉堡鎮“砂霸”李某某,采取“軟暴力”、阻擾水務及其他執法部門的監督、執法等方式,在張家川縣非法采砂長達7年多。馬彬、海斌先后任張家川縣水務局局長期間,對關停取締李某某砂場認識不足,采取措施不力,未能依法嚴格履行監管職責,致使李某某砂場長期存在。2019年11月,馬彬、海斌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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