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實施一年以來,成績斐然。
在投資、貿易與資金方面。以科創板為亮點,來自長三角的上市企業市值合計約1.5萬億元,占全國的58%。另外,長三角內簽訂了一系列關于投資與貿易的大型協議,包括期現一體化油氣交易市場戰略合作協議、EFT項目合作協議等,來自上海、江蘇、浙江的多家行業骨干企業也正在蘇州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上海張江、安徽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等大型項目基地抱團努力。
在運輸與醫療等公共服務的一體化方面。目前,三省一市已取消長三角區域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在醫療方面,目前已基本實現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范圍已覆蓋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覆蓋5600余家醫療機構。截至今年5月底,長三角異地門診累計結算114.7萬人次、異地住院涉及醫療費用已達151.4億元。此外,一體化機制也在此次疫情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如上海市青浦區的民警與醫務工作者在318國道檢查站對入滬車輛、人員進行信息登記和防疫檢測,真正做到了無縫對接長三角。
在長三角一體化聯動方面。在行政上,長三角地區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已開通上線;在科研聯動上,在“長三角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上,大型科學儀器已超過30000臺。
總體觀之,作為我國區域一體化起步最早、基礎最好、程度最高的地區,長三角用不到全國1/26的面積、約1/6的常住人口創造了中國近1/4的經濟總量,已經成為國家新一輪改革開放的先行示范區。
展望未來,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將在下列方面進一步發力。
第一是大力推動中心城市群的發展(軌交一體化)。首先,以制定“十四五”規劃為契機,部署輻射、帶動長三角中心城市整體經濟發展的動力系統,如進一步明確將上海、南京、杭州、合肥作為輻射、帶動域內未來發展的“發動機”的地位,為推動城市群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其中不僅要明確中心城市“發動機”的內涵和層級、發展目標和任務,中心城市所在地方還要有機銜接國家、地區重大發展戰略、城市群規劃、自貿區發展等;也可以在“一城獨大”的省域內結合城鎮化和產業發展情況培育新的地區中心城市,錯位發展、優勢互補,促進區域板塊健康協調發展。
其次是研究構建統一的中心城市評價體系,為“發動機”設計看得見的評價指標。借鑒國際經驗,建立全面、客觀、科學反映城市發展情況和核心功能的指標體系,如一級指標可包括經濟基礎、網絡樞紐、科技創新、綜合服務、開放交流、文化生態等類別,二、三級指標可包括細化項目和數據支撐等。
再次是因城施策,充分考慮城市綜合條件和個體特色,建設能夠進入全球城市體系的綜合型國家中心城市。同時建設一部分在某些方面具備明顯發展潛力和競爭實力的專業型中心城市,打造不同的城市名片。
第二是大力推動航運金融一體化。即在以金融機構為主體、多種信用形式相互配合、政府機構參與和調節的完備的基礎模式下,融合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國際金融中心戰略,確立南京港通過長江輻射長三角腹地、上海港、寧波-舟山港長三角沿海的建設方略。
此外,綜合倫敦、紐約、東京以及新加坡的有益經驗,形成“高端服務+中端制造+基礎貿易”三層次航運金融體系,分別逐步推出全球航運信息高端客戶服務、全球船舶管理與金融保險服務、航運金融下的多樣化造船服務以及專項船舶融資、“轉口金融”平臺等金融服務等立體化、綜合性航運金融服務。
第三是大力推動科創一體化。即不僅應把G60科技創新走廊、G42高端智能制造走廊等打通聯網,還應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著力構架“中央協調、省際協同、企業協作、市場協力”的制度體系,形成“中央有權威、地方有動力、區域有中心、全局可帶動”的新時代區域經濟發展體制。
此外,應調整促進稅收在區域間合理分配。經濟集聚、要素流動和商品交易都會帶來稅源的跨區域流動,這成為抑制地方政府推進要素跨區域流動的主要阻力。因此,要對區域間稅收流動進行精確測算,并將其作為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轉移支付補助的重要參考因素,增強對稅收流出地的經濟支持。
(作者為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院社會研究所所長、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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