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達到113元
中國甘肅網6月4日訊 據蘭州日報報道(記者 趙萬山) 截至5月底,全省14個市州及蘭州新區均全面完成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標發放工作,比原計劃提前一個月完成調整和補發工作。
據了解,今年初,《甘肅省政府工作報告》將“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列為10件為民實事之首。計劃從今年1月1日起,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礎上增加5元,加中央財政基礎養老金93元后,使我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達到113元,進入全國中等水平行列。
省人社廳先后提請印發了《關于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實施方案》《關于2021年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向各市州明確調標執行時間、標準、范圍和資金來源等要求,靠實工作責任,逐級加強工作調度,實行按周調度改為按日調度,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合力推動工作落實。截至5月底,全省14個市州及蘭州新區均已全面完成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標發放工作,惠及312.18萬60歲以上參保老年人,累計發放6710.55萬元,比原計劃6月底前提前一個月完成調整和補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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