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創新工作模式 常態化掃黑除惡
我市切實推動自然資源管理秩序持續向好
中國甘肅網9月6日訊 據蘭州日報報道(記者 張 爍)2021年以來,蘭州市自然資源局創新工作模式,通過“四個精準”措施,有效增強了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防止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結束后發生工作“滑坡”現象,以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工作助推自然資源各項工作的開展。9月1日,蘭州市各媒體組成采訪團,就“四個精準”措施,掃黑除惡斗爭常態化,自然資源行業領域整治情況進行了實地走訪了解。
當天上午,記者走進甘肅華尊麗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七里河區機電維修中心項目現場。據蘭州市自然資源局執法監督科科長慶迎軍介紹,該項目2010年開始建設,2015年基本建成,2016年申請規劃驗收,但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業主私自改造房屋內部構造。由于存在違法建設,導致業主無法辦理不動產產權證。今年7月,蘭州市自然資源局多次實地了解情況,逐一為業主“普法”,拆除違法建設。慶迎軍說,截至目前,只有個別業主還未拆除違法建筑,對于已經拆除違法搭建的業主,將先行辦理不動產房產證,盡快化解不動產歷史遺留問題。
“我們現在知道,私自對室內進行違法建設會帶來安全隱患,是違法的。我們積極配合拆除,我們都盼著房產證能快點辦下來,今年市自然資源局執法監督科的同志們來了幾次,我們心里有了希望。”業主們期盼地說。
隨后,記者來到永登縣上川鎮黃茨灘村。慶迎軍介紹了辛創業破壞耕地案件查處及生態環境恢復的情況。
據介紹,辛創業是永登縣上川鎮黃茨灘村三社村民。2018年4月7日,未經批準,擅自在上川鎮黃茨灘村三社境內破壞耕地非法采掘建筑用砂石。根據執法人員現場勘查丈量,辛創業實際毀壞耕地面積6.3畝。
2018年4月11日,原永登縣國土資源局對違法當事人辛創業破壞耕地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復原種植條件;對破壞耕地的行為處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罰款,合計人民幣肆萬貳仟元整。由于當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自行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內容,蘭州市自然資源局于2018年11月18日依法申請永登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2018年11月19日,永登縣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書》,準予強制執行。2019年7月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永登縣人民法院對當事人辛創業作出刑事判決。繳納破壞礦石資源價值10.46萬元,并處罰金2萬元。
慶迎軍說,在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行動和清理行業亂象中,永登縣自然資源局國土執法大隊聯合當地鎮政府、縣農業農村局及縣公檢法等相關部門多部門聯合執法,針對亂采亂挖,非法采砂,從快從嚴從重打擊行業亂象,對非法采砂等違法現象起到巨大震懾作用。截至目前,已拆除非法洗沙場13家,完成土地恢復約80多畝。
據了解,2021年初,蘭州市自然資源局為深化鞏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成果,持續整治行業亂象重點問題,推動掃黑除惡斗爭工作常態化,印發了《蘭州市自然資源領域掃黑除惡行業亂象重點問題深化整治工作方案》,對全市自然資源領域行業亂象重點問題進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做到精準分類指導,夯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成果。
隨著該局掃黑除惡問題線索的“清零”,蘭州市自然資源局創新以該局掃黑辦為平臺,局礦產土地等業務科室和局執法單位為抓手的“1+2”整治模式。即:自然資源一線執法人員常態化巡查發現問題,局掃黑辦協調組織分解任務,業務科室提出解決問題措施,自然資源執法單位綜合執法,局掃黑辦全流程、全方位督導檢查,業務科室總結經驗形成長效機制,從而形成一個閉環。做到精準搭建平臺,確保問題發現在一線、督導在一線,解決在一線。
進一步完善“兩法銜接”工作機制,探索“聯席、聯合、聯辦”的三聯工作模式。在執法過程中加強與司法部門溝通、保持信息暢通,對收到的“三書一函”及時優質辦結;配合相關單位,精準“打財斷血”;對涉及公益訴訟的案件線索及時通報司法機關,做到精準協調配合,形成打擊合力,提升打擊質效。
持續加大對涉黑涉惡涉傘線索的排查力度,對倒查發現的問題建立案件線索掛牌督辦制度,嚴格進行督導,對不作為、慢作為、推動不力、監管不嚴、整治查處不到位的問題嚴肅追究責任,做到精準督導檢查,確保常態化掃黑除惡工作落到實處,用實際行動切實推動自然資源管理秩序持續向好。
相關新聞
- 2021-09-03甘肅省食品安全形勢總體保持穩中向好
- 2021-09-03甘肅省志愿軍烈士梁佰有家屬受邀參加迎回安葬儀式
- 2021-09-03甘肅省公安廳召開公安英雄模范立功集體先進事跡報告會
- 2021-09-03甘肅省掐絲琺瑯畫代表性傳承人李海明作品入選第二屆全國工藝美術作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