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部分高速公路將實行差異化收費
中國甘肅網12月30日訊 據蘭州日報報道(記者 何怡璇)12月27日,甘肅省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甘肅省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甘肅將對轄內744公里高速路段實行差異化收費,涉及臨合高速、雷西高速、景中高速、連霍高速山丹西至玉門段部分路段,優惠幅度在15%至57.5%。
記者從甘肅高速了解到,今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印發《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根據國家三部委方案要求和省政府工作安排,通過分析測算交通量、通行費大數據,在不削弱高速公路償債能力的基礎上,綜合考慮高速公路與普通公路并行布線特征以及部分路網交通量和收費額“雙倒掛”現象,甘肅省交通運輸廳起草了《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
據介紹,通行甘肅省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路段的貨車、通行甘肅省高速路段的新能源牌照汽車均可享受該優惠政策。收費模式分為“分路段+分支付方式差異化收費”、“分車型+分支付方式差異化收費”兩種。其中,第一種收費模式具體為:(1)途經G1816烏瑪高速公路臨夏至合作段(121.18公里)的貨車,收費優惠幅度由25%提高至30%,使用ETC貨車優惠40%;(2)途經G22青蘭高速公路雷家角至西峰段(97.612公里)的貨車,給予通行費30%優惠,使用ETC貨車優惠40%;(3)途經G1816烏瑪高速公路景泰至中川段(119.721公里)的貨車,給予通行費30%優惠,使用ETC貨車優惠40%;(4)G30連霍高速公路山丹西至玉門段(406公里)“遞遠遞減”按里程階梯差異化收費,對途經該路段且在甘肅省收費站出入的貨車,連續行駛里程超過200公里的通行費優惠30%、使用ETC的優惠40%;超過300公里的,通行費優惠35%、使用ETC優惠45%;超過400公里的,通行費優惠40%、使用ETC優惠50%。甘肅同時明確,對通行省內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車輛給予通行費15%的優惠,新能源牌照貨車同時享受分路段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
經測算,實施差異化收費后,全年優惠通行費用約3.72億元,大幅降低貨車運輸成本;吸引普通公路車輛改行高速公路,與差異化路段并行的普通公路交通壓力得到緩解,養護成本降低約8%。同時,對新能源汽車實施差異化收費,有利于促進新能源汽車的普及。
另據了解,差異化收費實施時間為一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G30連霍高速公路高臺至總寨段差異化收費試點政策同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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