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推動綠色基金、綠色債券、綠色信貸、綠色保險投資力度
我省鼓勵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
中國甘肅網6月27日訊 據蘭州日報報道 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投資、設計、修復、管護等全過程,圍繞生態保護修復開展生態產品開發、產業發展、科技創新、技術服務等活動,對區域生態保護修復進行全生命周期運營管護。重點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以政府支出責任為主(包括責任人滅失、自然災害造成等)的生態保護修復。
《意見》明確,各地在不違反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劃的前提下,引導社會資本選擇以資源導向(ROD)或環境導向(EOD)為主要模式開展生態保護修復。社會資本可通過社會資本自主投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公益參與等方式參與生態保護修復。
《意見》指出,社會資本投資實施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選擇工程總承包(EPC、EPC+F)、授權—建設—運營(ABO)、流域治理+片區開發等模式。通過“生態保護修復+產業導入”,利用獲得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或特許經營權發展適宜產業,對政府批準的資源進行綜合利用獲得相應收益。對投資形成的碳匯、建設用地指標、耕地占補平衡指標等,由政府進行交易后按協議獲得相應收益。
《意見》明確,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參與領域包括森林草原生態保護修復、河湖濕地生態保護修復、沙化土地治理修復、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修復、農田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城鎮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礦山生態保護修復、探索發展生態產業等。
《意見》明確,發揮政府投入的帶動作用,探索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工程總承包(EPC、EPC+F)、授權—建設—運營(ABO)等模式引入社會資本開展生態保護修復,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相應稅收優惠政策。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林地,在符合公益林區劃界定條件并按照《甘肅省公益林管理辦法》履行相關審批程序后,可納入公益林管理。
《意見》指出,推動綠色基金、綠色債券、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等加大對生態保護修復的投資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用于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支持技術領先、綜合服務能力強的骨干企業上市融資。具備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盤活資源資產。健全森林保險制度,鼓勵保險機構和有條件的地方探索開展保價值、保產量、保收入的特色經濟林和林木種苗保險試點,開展草原保險試點,加大保險產品創新力度,完善災害風險防控和分散機制。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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