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城鄉低保標準實現十五連增 低保和特困人員補助6月底前補發到位
中國甘肅網4月12日訊 據蘭州日報報道 4月11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全力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從今年1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特困人員供養標準,農村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年5268元提高到5580元。
具體調整標準為,城市五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年10968元提高到11040元,三縣由每人每年8244元提高到8400元。農村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年5268元提高到5580元,一、二、三、四類低保對象年保障標準分別達到5580元、5304元、1068元、744元。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基本生活標準按照分別不低于城鄉低保標準的1.3倍確定,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基本生活救助供養標準分別由年均14268元、6852元提高到不低于14352元、7260元。照料護理標準根據保障對象具備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分檔,按照省四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1670元的9%、18%、27%確定,年標準達到全自理1800元、半護理3612元、全護理5412元。
據了解,蘭州市連續15年提高城鄉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救助供養對象保障標準,實現了城鄉低保標準“十五連增”。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社會救助工作,各項社會救助政策措施密集出臺,制度體系日益完善,資金投入持續加大,社會救助水平穩步提升,民生保障安全防線進一步筑牢。提高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補助水平是落實關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舉措,是落實“三抓三促”行動的有效抓手,也是進一步鞏固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的有力手段,更是有效推進農村最困難群眾持續實現收入上“政策性脫貧”的重要保障。
下一步,全市各級民政部門將嚴格遵循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基本方略,堅持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加強監督檢查,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按標施保”,確保6月底前按新標準補發到位。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譙喜龍 南永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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