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作者:劉小勇
保護江河湖泊,事關人民群眾福祉,事關中華民族長遠發展。建設幸福河湖,以造福人民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人與河湖和諧共生。
造福人民是幸福河湖建設的根本要求,對長江、黃河等大江大河而言,空間維度上要統籌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間的協同治理保護,時間維度上要統籌年際以及代際之間的可持續利用。維護河湖健康生命是基礎和前提,要綜合考慮河湖形成演化特點、水文特性、生態空間以及各類生物、非生物的適應性,維持河湖生態系統結構完整性和功能穩定性。人與河湖和諧共生是幸福河湖的本質屬性,要處理好河湖治理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系,處理好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實現高質量發展。
建設幸福河湖,是新時代河湖治理的根本遵循,是生態文明建設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從安全保障看,幸福河湖建設從流域層面統籌發展與保護,開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統治理,從源頭降低洪澇災害發生風險,同時通過河湖治理提高防災減災能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從生態復蘇看,幸福河湖建設綜合考慮河道、水流、植物、動物等生態系統各要素間的相互關系,對河流生態系統進行修復性重構,讓“白鳥一雙臨水立,見人驚起入蘆花”的河湖美景重現。從經濟發展看,通過建立健全河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打造以河湖水系為依托的綠色產業鏈、生態農業帶、優質服務業體系,促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從社會服務看,幸福河湖建設能更高質量地為城鄉居民提供飲水、居住、休閑等公共服務,促進社會公平與和諧。從文化傳承看,河湖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深入挖掘河流文化蘊含的時代價值,賡續歷史文脈,展示中華民族自強不息的民族品格和奮斗精神。
水利部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和關于治水重要論述精神,積極推進幸福河湖建設,在實踐中積累了寶貴經驗。去年12月,水利部會同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等部門制定印發《關于全面推進幸福河湖建設的意見》。貫徹落實意見明確的各項任務,還需強化四方面工作。
強化統籌謀劃。把幸福河湖建設納入區域高質量發展中整體謀劃、通盤考慮。同實施國家“江河戰略”結合起來,統籌流域與區域,一體推進江河治理保護、資源開發利用、經濟社會發展、文化傳承弘揚等工作,構建以江河為軸的高質量發展空間格局。同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結合起來,以河湖水系為紐帶,連通城鄉發展要素,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同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結合起來,根據河流特征打造本土化、特色化發展模式,走高質量發展之路。
強化系統治理。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河湖防洪排澇體系,積極推進“三個體系”建設,形成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河湖防災減災體系。完善河湖生態保護體系,統籌推進城鄉水系連通、污染防治等工作,實現水清魚躍、岸綠景美。完善流域綜合治理體系,增強水源涵養和水土保持功能,優化地表水地下水資源空間配置,提高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保護河湖生態系統生物棲息地,打造人與自然融合的復合系統。
強化制度創新。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積極探索制度創新。創新“河湖+”“水利+”經濟融合發展模式,打造以河湖水系為依托的綠色產業鏈、生態農業帶、優質服務業體系。探索“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轉化路徑,挖掘河湖的資源、生態、文化價值,增加經濟收益。完善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實現河流的資源與生態價值均衡利用。
強化責任落實。明確責任分工,強化協同合作,持續推進、久久為功。發揮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強部門協調配合,中央財政積極支持幸福河湖建設。健全河湖長制責任體系,加大地方財政支持力度,優化統籌不同部門項目資金安排,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完善協同共治項目實施機制,讓越來越多的河湖水流活起來、水質好起來、風光美起來,成為群眾家門口的“詩和遠方”。
(作者:劉小勇,系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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