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愛與生命意義》:愛與生命可以由論證來言說嗎
愛與生命意義,是人類社會的永恒議題。每個人都可能會在生命的某些時刻遭遇相關的困惑,古往今來的無數文藝作品皆與此相關。而以論證的方式對其進行探討的哲學著作,則寥寥無幾。
我在哲學系工作,同時對文學和藝術的多個門類抱有深淺不一的興趣,《論愛與生命意義——一項分析倫理學研究》一書的寫作,可視作我的一種嘗試,即將哲學研究、對文學和藝術的愛好及對自身實踐生命的反思三者相結合。
愛只是一種情感嗎,抑或與理性和意志有關?直觀地看,愛與一般的喜歡或好感相比似乎有其獨特的深度,如何理解這一深度?我們愛一個人、一項事業或一個集體,需要基于理由嗎?抑或愛僅僅是人情感和欲望的“噴發”,不需要基于任何理由?愛對愛的對象和我們自身有著怎樣的深刻影響?
在人生諸多價值中,對于評價一個人的生活來說,生命意義與快樂、道德等價值相比是否有其獨特之處?人生命的有限與時空的無限之間的懸殊對比,是否導致了人生命的無意義?有意義的生命是否僅意味著主觀上“做自己愛做的”?抑或生命意義同時也具有某些客觀性含義,意味著我們需要對他人和世界有所言說?
基于對當代分析倫理學相關研究的批評和發展,我試圖論證,愛所具有的獨特深度在于:我們對一些對象的愛,構成了我們的實踐自我。我提出一種愛的理論:“愛的共情”,并論證了生命意義不同于快樂、道德等價值,愛的價值構成一個人的生命意義。
與心靈雞湯類暢銷書不同,此書乃中文學術著作中首部關于愛與生命意義的哲學研究書,初讀起來應該并不“親人”,盡管通篇用日常語言撰就,幾乎沒有哲學“行話”,但書中對概念的繁瑣界定和密集的論證,可能使人望而卻步。然而,嚴肅的哲學討論必然倚賴含義盡可能準確的概念和語言,并以清楚明白的方式來討論問題。理解任何嚴肅的哲學論證都需要一定的耐心和精力,即使其主題僅關乎日常生活。
如果對以上問題有興趣,并能夠克服最初的閱讀障礙,相信你應該能從此書中得到些許智性的收獲。(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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