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刀在手,文人豈無縛雞之力?
文物名稱:金馬書刀
出土地點:不詳
文物時代:東漢永元時期
保存地點:遼寧省博物館
相國起刀筆,將軍拔屠沽。與武人佩刀執戟不同,文人的功業仰仗于筆和書刀。圣人執此“刪詩定禮”,教化萬民;小人用之“深文巧詆”,殺人無形。小小一柄書刀,卻是與歷史書寫極相關的物件。
但將書刀作“佩刀形”,文人的環首書刀,似乎和武人的環首刀一樣有了武器的意味,承載了某些任俠的精神。前有唐雎“若士必怒……天下縞素”,后有賈島“霜刃”、李賀“吳鉤”,書刀在手,書生又豈是手無縛雞之力者乎?
漢武帝天漢二年(公元前99年),鞮汗山附近,一群撤退的漢軍正和追擊的匈奴軍隊血戰。匈奴一方兵強馬壯,而漢將李陵率領的軍士們箭矢已盡,兵器亦多損壞。危急之時,步兵們拆下車輪的木輻條,拿來格斗,軍吏們則默默抽出了“尺刀”(一日五十萬矢皆盡,即棄車去。士尚三千余人,徒斬車輻而持之,軍吏持尺刀,抵山入狹谷)……
《漢書·李陵傳》中的這段生動描寫,讓我們身臨其境般地感受到了戰場的酷烈以及漢軍的不屈。那么,軍吏們所用的尺刀又是何種兵器呢?為何在窘迫之際才被持以戰斗?
實際上,尺刀本不該出現在以長刀大戟為主角的戰場上,因為它是文具而非兵刃。最近,北京中華世紀壇正在展出“三國志文化主題特展”,其中恰好有這樣一柄漢代“尺刀”,而且是當時的“高級貨”。此刀以鋼鐵鍛打而成,整體小巧精致,柄端有環首,刀身平直,刃部有殘缺,現存部分殘長12.3厘米。刃寬只有1.5厘米左右,顯然不是武器。
結合同類文物可判斷,這柄小刀是書刀,又名“削”。在先秦兩漢時期,書刀是一種常見文具。在紙張普及之前,竹木材質的簡牘是古人最常用的書寫載體。如有錯訛,便用書刀來刮削簡牘表層,以達刪除之目的。
漢字當中的“刪”為會意字,《說文解字》對其釋曰:“剟也,從刀、冊。”在簡冊旁邊放置小刀,正為刪除之用。于是,連帶著“削”這種工具也逐漸具備了刪除的含義。孔子作《春秋》,“筆則筆,削則削”,便是這個意思。
關于書刀的尺寸,《考工記》記載:“筑氏為削,長尺博寸”,即以一尺一寸為長度標準,目前所發現的完整的書刀大多接近這個數據。也正因此,書刀又獲得了“尺刀”的別稱,也就是李陵麾下軍吏所持的。
對于那些需要經常使用簡牘的讀書人和官吏來說,毛筆和書刀實在不可或缺,常隨身攜帶此二物。書刀需要時時研磨以保持鋒利,因此有時干脆連礪石也一起帶在身邊。秦始皇陵園K0006號陪葬坑出土了一批陶文官俑,在腰帶右側均懸掛著環首書刀和裝在囊中的礪石。
久而久之,書刀還被關聯到特定的職業上,秦漢時期的基層文職官員往往被稱為“刀筆吏”。如西漢開國功臣蕭何“于秦時為刀筆吏”,而“飛將軍”李廣“終不能復對刀筆之吏”,選擇了自盡。
雖說是實用文具,但漢代已經出現了相當精美的書刀。比如,在河北滿城漢墓中出土了數十件銅鐵小刀,其中不乏鎏金、錯金者,甚至有用象牙為鞘者。墓主人中山靖王和王后大概一生也用不完這么多書刀,但并不妨礙將其作為收藏品。
不過,中山靖王夫婦的書刀還不是最有名的,“名刀”另有其物。
再回到“三國展”的這件展品,細細觀察便可發現,這柄其貌不揚的小刀內藏乾坤,刀身兩面以嵌錯黃金的技法分別表現出圖像及銘文,雖然年代久遠導致錯金局部脫落,但仍可辨認出圖像為奔馬之形。此馬非凡馬,兩胛生雙翼,體態舒展,鬃尾飄逸,顯然是在描繪神話中的天馬。另一面的錯金銘文已不易釋讀,可辨識出來“永元十□(年)廣漢郡工官卅湅書刀工馮武”。參考同類遺物可知,它是史書有載的“金馬書刀”。
顧名思義,金馬書刀的得名與刀身上的馬形圖案有直接關系。文獻記載,漢代蜀地所產的金馬書刀馳名天下。西晉學者晉灼為《漢書》作注時提到:“舊時蜀郡工官作金馬削刀者,以佩刀形,金錯其拊(柄)。”東漢人李元有《金馬書刀銘》傳世:“巧冶煉剛,金馬托形。黃文錯鏤,兼勒工名。”用黃金錯鏤出馬的形象以及工匠姓名,跟實物遺存的特征相吻合。
根據這件金馬書刀銘文中的“永元十□”“廣漢郡”可知,其制作時間為漢和帝永元十年(公元98年),產地為廣漢郡。類似的金馬書刀,羅振玉先生在《貞松堂集古遺文》收錄了三柄傳世品。此外,中國國家博物館藏有一件出土于成都天回山東漢墓的金馬書刀,銘文時代為光和七年(公元184年),產地亦為廣漢郡,整體保存較好,但刀身的嵌錯圖案已不是奔馬,而是鳳鳥。
漢代在蜀地設有蜀郡和廣漢郡兩處工官,從目前的實物資料來看,金馬書刀均為廣漢郡工官所造,所用原料均為三十煉(即銘文中的“卅湅”)的鋼材。煉的數量反映出一定的工藝標準,漢代工匠們對鋼反復折疊鍛打,減少夾雜物并使成分分布得更加均勻,從而得到不同煉數的優質鋼材,最頂級者即“百煉鋼”。作為文具,三十煉的鋼已屬“大材小用”,更兼用高超的錯金工藝施加紋飾,無怪乎金馬書刀能夠獲得社會上層的青睞。
及至魏晉之后,紙張逐漸取代簡牘,書刀遂成無用之物,逐漸退出歷史舞臺。雖然“刀筆吏”一詞還流傳下來,后世學者卻已搞不清書刀的功能。如唐代孔穎達在為《考工記·筑氏》作疏時寫道:“古者未有紙筆,則以削刻字,至漢雖有紙筆,仍有書刃,是古之遺法也。”清末孫詒讓的看法類似——“古作書,以削刻簡札,故謂之書刀”。他們都誤以為書刀是用來在竹簡上刻字的。
這個誤會的背后,恰好是古代書寫載體的變革。從先秦到漢代,盡管人們對“刀筆吏”常持有鄙薄態度,但是書刀在日常生活乃至文化傳承中都曾經發揮出不可磨滅的作用。而且,我們也不能不對那些在最后時刻仍以書刀搏殺的漢朝軍吏們心生敬佩。班超云:“況臣奉大漢之威,而無鉛刀一割之用乎?”
鉛刀尚可一割,何況卅湅書刀乎?(李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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