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籍保護中 積蓄文化力量
薛百成
不期而然地,古籍保護這樣一件文化意蘊頗重的事,與我們的日常生活產生了深刻的關聯。關于這件事的意義,兩個月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進新時代古籍工作的意見》如是界定:“做好古籍工作,把祖國寶貴的文化遺產保護好、傳承好、發展好,對賡續中華文脈、弘揚民族精神、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具有重要意義。”而“加強文物古籍保護利用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這樣的莊重表述,也出現在了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2019年,經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發布的《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名詞》第一版收錄了作為專有名詞的古籍保護,其定義為:“為使古籍免遭自然和人為的損毀,延長古籍保存期限和使用壽命,盡可能保持其原來形態的技術和措施。”
中國學術和中華文化能夠薪火相傳,和先輩們不計得失的保護傳承古籍密切相關。大量人士之所以耗盡心血保護傳承古籍,從文明史的角度考量,是因為在他們心中的古籍象征著民族血脈的傳承,這極易令人聯想起孔子當年“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的勇毅擔當。當時,孔子是以天下之文這一極重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唯一傳承人自居的,自覺此事乃使命所在,當義無反顧。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中,從未缺失這樣的擔當,最決絕而擲地有聲者當屬宋人張載之“橫渠四句教”:“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圣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我們今日欲做這件事,有必要以先賢往圣之作為為榜樣,意志堅定,百折不撓。這是古籍保護這樣一件通俗的事在上升至理性高度之后的意義之所在。
而關于此事的具體意義,相關學者、專家論說既多,毋庸贅述。經典之所以為經典,自有其恒常之緣由。在這件事上,如果我們過分看重經典與日常之差異,夸大艱澀與通俗之間的既有矛盾,而質疑此事與我們日常生活之間的關系,略顯幼稚。須知,今日中國人的日常道德規范以及精神風貌,無一不與曾經艱澀的中華經典之傳承有著重大關聯。經典傳承過程中,雅與俗固有其辯證之道。作為經典的“四書”在持續普及的過程中,其相對簡易是學子每每倒背如流的原因之一,也是于通俗之中隱喻微言大義亦其持久之理由。
所需注意者,在于我們的文化傳統中,確實存在著就文化的普及與提高這一視角而言,說書人的三國故事及話本傳奇類的《三國演義》在接受度方面每勝于正史《三國志》的問題。這也是眾多學者、專家以及相關志愿者在古籍保護這一文化工程的前期工作中發現諸多“保護不到位”現象的原因之一。對一件事的重視程度當然與此事的普及程度有關系,但是這些具體問題只是我們正在進行的這項工程中的細節問題,需要我們逐步予以解決,而并不應該亦無可能干擾大方向問題。此間大與小之辯證,彌足深思。
至此,在古籍保護這個問題上,我們應該放下身段,直面具體問題,諸如文言文、繁體字之類本就附著于我們的學識或教養之左右的微小細節,當于無意識之間,內化為常識。這樣,整理、修繕、保存、傳播、學習,直至學以致用,在中華傳統文化的熏陶與浸染下,養成并積蓄我們的文化力量,構建并鞏固我們的精神風范,才會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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