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玉兔搗藥”到“小兔子乖乖,把門兒開開”,兔子已經陪人們走過了漫長的歲月。在中國古代,兔子究竟是什么樣的存在?2023年新春之際,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邀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科技考古中心副主任呂鵬,聊聊歷史中的兔子究竟是什么樣的。
兔鼠分道揚鑣于6200萬年前
《詩經》已記載兔肉食用方式
雖然在大眾看來,兔子毛茸茸的很可愛,但呂鵬告訴記者,其實兔子跟鼠之間,有著密切的關系,“從骨骼形態上看,兔(屬于兔形目)和鼠(屬于嚙齒目)都擁有終身生長的門齒,表明兔和鼠之間有著密切的關系,現代分類學創始人林奈在1735年將兔和鼠一起列入嚙齒動物。”
而它們分道揚鑣,是在6200萬年前。20世紀70年代,中國科學院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李傳夔先生研究安徽潛山早古新世(距今約6200萬年前)地層出土的動物遺存,發現有“安徽模鼠兔”和“東方曉鼠”。其中安徽模鼠兔為兔形類動物的祖先類型,而東方曉鼠接近于嚙齒動物的祖先類型,二者在骨骼形態上具有相互交混的特征,這就表明一方面鼠兔同源,另一方面二者至少在6200萬年前已經分道揚鑣,兔形類和嚙齒類動物走上了各自獨立演化的道路。
呂鵬告訴記者,家兔傳入我國的時間較晚。在我國古代,野兔的利用價值主要是在肉食、狩獵寵物、祭祀、藥用、皮毛開發等方面。“兔頭在四川人的美食版圖上不可或缺,成都人稱為兔腦殼,”呂鵬說,“其實在中國古代,野兔的主要用途就是肉食來源。”據《詩經·小雅·瓠葉》中記載:“有兔斯首,炮之燔之……有兔斯首,燔之炙之……有兔斯首,燔之炮之”,描繪了西周時期普通人家將捕獲的野兔通過炮、燔、炙等加工方式制作成美食待客的情形。所謂“炮”就是將帶毛的動物裹上泥放在火上燒;“燔”指的是用火烤熟食物,而“炙”則是熏烤的意思。據《禮記》記載,正式的宴請當備“六牲”作為葷菜,即豕、牛、羊、雞、魚、雁,兔子并未列入其中。雖然只備了兔肉,但主人換了三種不同的烹飪方式,可見其用心。
但在中國古代也有另一種說法,那就是孕婦不能食兔肉。東漢《論衡·命義篇》中有過記載:“妊婦食兔,子生缺唇”。“當然這是沒有科學根據的迷信說法。”呂鵬解釋道。除此之外,兔毛皮保暖性能好、不易纏結,可用以制裘,兔皮可以熬膠,兔毛還可以用來做兔毫毛筆。明代《齊民要術》中轉錄三國時期韋誕的《筆方》中有寫“先次以鐵梳兔毫及羊青毛”,可見用兔毛制筆的歷史可以早到三國時期。
古人曾以活兔陪葬
新石器時代就有兔形玉器
在文物里,也有不少以兔為題材或者是兔子形象的文物。僅是故宮博物院,就有商代的玉兔、漢代的兔猴銅帶鉤、唐代的瓷兔、宋代的三彩剔劃花兔紋枕、元代的白玉兔形佩、明代的雙兔圖頁等藏品。
“按照文物材質來看,在玉石材質文物、陶質文物、青銅器和畫像石中常見兔的形象。”呂鵬告訴記者。以距今5300年左右新石器時代的安徽含山凌家灘遺址為例,在此墓地M10中出土有玉兔飾1件,是迄今為止發現年代最早的兔形玉器。
山西曲村晉侯墓地8號墓出土的青銅兔尊,則是目前發現最早的、以兔作為尊的青銅器。兔頭微伸,呈躍躍欲試狀,背上馱一尊口,兔身兩側飾圓形的火紋和雷紋。
而在山東嘉祥宋山4號祠堂東壁的東漢畫像石中的兔子,則可以代表世俗和神話中兩種不同的“兔”形象。呂鵬說:“在畫像的上側,東王公居中,馬頭、雞頭、狗頭帶翼神人跪于左右兩側;在畫像左側有面對面站立的兩兔,分別用一只前肢扶臼,一只前肢握杵,似在搗藥;在畫像的下側,廚房的房梁上懸掛著魚、雞、豬頭、豬和兔等,這些都是準備烹飪的肉食。”
“山東濟南洛莊漢墓的陪葬坑,是目前出土動物數量最多、種類最豐富的遺存。”呂鵬說,洛莊漢墓是西漢諸侯王級別的墓,編號為34號的大型動物陪葬坑中出土動物遺存共有110余具,動物種屬包括綿羊、豬、狗、兔等4種。其中,兔有45只。
呂鵬告訴記者,在這其中比較特別的是,該坑放置了兩個兔籠。西側木籠保存較好,長度1.8米,寬度0.47米,籠中發現多只完整兔骨,“根據籠中兔骨凌亂、籠外可能為外逃之兔的考古現象推測,當時陪葬的是活兔。”(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劉可欣)
(來源:華西都市報 2023年1月29日 A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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