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釋讀古詩文 教好古詩文
作者:黃靈庚(紹興文理學院鑒湖學者)
中學語文課本不同于普通讀物,內容要求準確無誤,不允許存在差錯,因為直接關系到千千萬萬學子的文化素質,關系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發展。中學語文課承擔著傳承傳統文化教育的使命,對于課本質量的要求會更高。
中學古詩文教學的癥結到底在哪兒?本文將從一線教師古漢語常用詞素養、師范院校課程設置以及中學語文教材建設等三方面,談談自己看法。
《中學古詩文教學與訓釋》 黃靈庚 著 商務印書館
掌握常用詞義:語文教師必備素養
學生閱讀古詩文最大的障礙,是對古代語言比較生疏。在語言三大要素中,學生對詞匯意義,特別是常用詞匯的常用意義,了解甚少。正是此類常用詞匯的常用意義,阻礙了學生古詩文內容的正確把握。語文教師講授古詩文的側重點,應該放在對課文中古代常用詞匯的常用意義上。至于古詩文的文學鑒賞,學生在讀懂、讀通的基礎上,教師在課堂上點撥一下,自然能領會其中奧妙,無須不厭其煩地講解。在古詩文教學中,往往一個常見字(詞)的意義,是一首詩或者一篇文章的“靈魂”,或者是“關鍵”,教師水平高低,由此體現。
如杜甫《詠懷古跡(其三)》:“畫圖省識春風面,環佩空歸夜月魂。”課文注:“環佩,古人所系的佩玉,多指婦女所佩的玉飾。”環佩,古代并非只有婦女佩帶,男士也佩帶。環,指圓形玉璧。玦,則指有缺的玉璧。佩環、佩玦,在古代有特殊的文化含意。班固《白虎通·諫諍》:“賜之環則反,賜之玦則去,明君子重恥也。”《穀梁傳·宣公二年》“出亡,至于郊”,范注:“《禮》:‘三諫不聽,則去,待放于境三年,君賜之環則還,賜之玦則往。”《荀子·大略篇》:“聘人以珪,問士以璧,召人以瑗,絕人以玦,反絕以環。”楊倞注:“古者臣有罪,待放于境,三年不敢去,與之環則還,與之玦則絕,皆所以見意也。反絕,謂反其將絕者。此明諸侯以玉接人臣之禮也。”杜詩“環佩”也是此意,說漢元帝想到王昭君了,遣使賜環,令她歸還,而昭君其時已死,歸者所以說“環佩空歸夜月魂”。“環佩”,實在不能說是“多指婦女所佩的玉飾”。
歷史上沒有記載漢元帝思念昭君而遣使送璧之事,是杜甫編造出來的。杜甫出川后,“往來梓、夔間”。其時遠離朝廷已久,忠于朝廷之心,絲毫未變,盼望有朝一日重返朝廷,“終覬在皇都”(《續得觀書迎就當陽居止正月中旬定出三峽》)。令其失望的是,始終沒有得到朝廷招復的音訊,而己身多病,垂垂將老。流落夔州之日,他去憑吊王昭君出生的村莊,于是寫下了這首膾炙人口的名篇,把自己身世遭遇都寄托了進去。意思是說,自己也將像昭君那樣,野死南荒。如果朝廷有朝一日想到召回,恐怕也是“空歸夜月魂”了。所以杜甫筆下的那個昭君,就是他自己的寫照。這個“言外”的意蘊,必須在通“環佩”的基礎上才能得以正解,“環”是此詩的“靈魂”與“關鍵”。又,《小石潭記》:“如鳴珮環,心樂之。”課文注:“如鳴珮環,好像珮環碰撞的聲音。珮、環,都是玉飾。”珮,古作“佩”,由于佩玉,所以改字作“珮”。“佩”的本義非玉名。珮環,即佩環。柳宗元被貶至柳州,郁郁不得志,也是朝思暮想朝廷賜環,令其歸反,和杜甫“環佩”之思是相通的,所以獨自漫步至小石潭,聽水聲也如“珮環”,這種言外之意,只有明白“環”的意義方可領會。
但是,令人遺憾的是,類似“環佩”的基本詞義,詢問一線語文老師,多茫然無知。再如表示言說的基本詞,如“言而不語”,《論語》何以不名“論言”,言、語區別在哪?也是茫然無解。這些都是基本詞匯、常用詞義,吃透文言基本詞匯,是一線語文教師的素養。這種素養的培植,除語文老師日常讀書積學外,應該在師范院校本科四年的學習過程中就初步形成。
強化“二古”課程的教學:培養合格師范生
師范院校的漢語言文學專業本科教學,不同于普通大學中文專業本科教學,因為二者培養的方向、目標不一樣:師范院校是培養一線教師的搖籃,本科生畢業后,多就職中學、小學的語文教學,當一輩子語文老師。普通中文系畢業本科生,多是去政府機關或者文化單位做文字秘書。但是,從目前狀況看,在專業課設計和教學上,二者幾乎沒有區別。師范專業的課程設置、課時安排,必須符合中學語文教學的實際需要,必須加強“現代漢語”“古代漢語”“現代文學”“古代文學”等基礎課程的整體內容,特別是“二古”課程的學習,對于師范生來說,比起普通中文專業本科生更重要,要求也更高,落實到字字句句,學得更具體、細致、全面。所以,要求授課教師講得更細膩、具體、完整、系統,課時比普通院校的中文專業更多、更長。
師范院校普遍反映,“二古”課時不夠。如“古代漢語”這門課,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是三個學期,每周四課時,現在是兩個學期,每周三課時。郭錫良編寫的三冊教材,最多講一冊半或者兩冊;王力編寫的四冊教材也只能講兩冊,后面兩冊只能舍棄,學到的知識是不完整的。師范專業在學好“二古”的基礎上,適當開設傳統“小學”拓展課,如“訓詁學和古詩文教學”“文獻學”“論語”“史記”“唐詩宋詞”之類。至于現當代文學的課時,不能和“二古”并駕齊驅,要適當削減。為保證必要的基礎課的課時,一些無關緊要的選修課,應該廢除。授課教師須全力為師范生打基礎,密切關注中學語文教學的現狀,把專業課融入中學語文教學中。總之,一切為師范生著想,這才算是真正的師范院校的本色。
我有過十七年中學語文教學的經歷,特別理解青年教師的苦衷。在大學本科四年,教師沒有傳授給他們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歸結于學校課程開設、課時設置不合理,師范生自己也沒有相應的意識。我原在浙江師范大學執教古代漢語課,總是苦口婆心勸告學生學好“二古”,增強自己師范專業的意識,授課盡量往現行語文教材中古詩文掛靠。學生不以為然,憑自己興趣選課(專選容易得分的課)。大四實習后,有些學生才有所悔悟。結合中文古代漢語的本科教學,我給即將畢業的學生開設了一門選修課——“中學古詩文疑難問題及解決方法”。以后在此基礎上,撰寫了《中學古詩文教學與訓釋》一書,現已編入商務印書館“語文教師小叢書”,算是一個嘗試吧。課堂教學以求真、求實為本,講授真知識,傳授真本領,不能把課堂授課當作戲劇表演,不能弄虛作假。不論高校抑或中學,都是如此。
語文教材的注釋:準確無誤,精益求精
語文課本是神圣的教科書,不容許存在錯誤。教育部很重視中小學語文教材建設,每年都在不斷修訂、不斷完善。但是,中學語文課本古詩文注釋,仍然存在諸多問題,有些是“硬傷”。如表示“確實”的“茍(jì)”和表示“假設”的“茍(gǒu)”,形、音、義三者都不同,卻被混同一字。魏征《諫太宗十過疏》“竭誠則吳越為一體”,所依據的底本明明是“胡越”,而莫名其妙被改為“吳越”。李白《聞王昌齡左遷龍標遙有此寄》“楊花落盡子規啼”,“子規”是杜鵑,又和“布谷”混為一鳥。總體看,課文注釋,多有當注不注,不必注者,卻不厭其煩。更多的是注不達意。如《詩經·周南·芣苢》“薄言袺之”,課文注:“袺(jié),提起衣襟兜東西。”又,“薄言襭之”,課文注:“襭(xié),把衣襟掖在腰帶上兜東西。”古代服飾,上身為衣,下身為裳。上衣的長度,只能至腰,過腰則為袍。自衣領至腋下叫作“襟”,衣襟的作用不使衣服散開不整。古代上衣無紐扣,上衣的左幅包裹身體向身后繞,用腰帶系緊。衣領便成交叉狀,故襟又稱“交領”。由于衣的前幅和衣襟相連,也叫作“襟”。前幅不過腰,其腰帶以下部分非常短,或者被腰帶包裹在內,既不能“提起衣襟兜東西”,也不能“把衣襟掖在腰帶上兜東西”,注釋不準確。筆者認為類此注釋最好配圖,使學生有直觀感受。
拙作《中學古詩文教學與訓釋》有850條附注,多是依據統編教材“問題注釋”而設。這本小書,當然不是為了“糾謬”,更重要的是幫助中學語文教師正確釋讀古詩文,教好古詩文。語文教師使用課本時,不能照本宣科,要善于發現問題,從而科學地解決問題。《中學古詩文教學與訓釋》的“第十章:古詩文教學備課與教學”,提出六大解決問題的途徑,此處就不復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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