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加強旅游客運中旅游包車安全監管
近日,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關于加強旅游客運中旅游包車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要求加強旅行社組團、租車、帶團管理。
意見提出,旅行社組織旅游團隊必須與游客簽訂書面旅游合同,租用旅游客運車輛必須與旅游運輸公司簽訂書面旅游包車合同,確保上述合同的合法有效性;簽訂旅游包車合同前,要對旅游運輸公司合法有效營運資質進行審核,對其經營和安全管理狀況及安全保障能力進行評估;要實行統一租車管理,明確專門機構和專人負責,以書面方式向旅游運輸公司調用團隊用車,杜絕駕駛員、導游私自調車;落實游客實名登記工作,統籌制定團隊旅游計劃,加強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意見指出,旅行社違規租用不符合要求的旅游車輛,不與旅游者、旅游運輸企業簽訂合同,不按要求落實實名制管理規定及安全生產責任,出租(借)經營資質、擾亂旅游市場,以“低價團”招攬業務、侵害游客合法權益、招攬合同以外游客,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不及時予以勸阻制止等情形,都屬于違規行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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