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民航局:提升我國航線航班監管信息化水平
民航局于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優化貨運航線航班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提高我國航空貨運能力,增強我國物流行業國際競爭力,減少審批環節、提升審批效率,幫助各航空公司更加靈活、高效地安排貨運航班計劃。
民航局運輸司二級巡視員靳軍號在發布會上介紹,《通知》主要針對貨運航空在日常運行中存在的難點、痛點和堵點,提出了放寬北京“一市兩場”貨運航線運營安排,簡化國內、國際貨運航線經營許可的頒發程序,簡化航班計劃審核程序,對貨郵航班時刻與客運航班時刻實施差異化管理,提升航線航班監管信息化水平等六方面內容。
此前,民航局要求除中國郵政航空外,其他航企只能在北京首都機場和大興機場中任選其一運營貨運航線。目前,結合大興機場的實際投運情況以及當前貨運物流發展需要,《通知》明確此后各航企均可同時在北京兩場運營貨運航線。
針對國內和國際貨運航線經營許可的頒發程序,今后國內貨運航線的許可證將合并,航空公司只須申請一次許可,獲準后即可運營所有國內貨運航線;在符合雙邊協定的基礎上, 民航局針對涉及不限貨運指定承運人數量和運力額度的國家、地區和境外航點的國際貨運航線實行清單制管理,制定并及時更新航線目錄(目前包含至美國等26個國家、地區的航線)。航空公司僅須申請一次許可,獲準后即可運營目錄內所有的國際貨運航線。
《通知》針對少數被采取限制措施的航線航班,明確要整合建立“貨運航線航班限制清單”,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如不在清單內,航空公司均可在國內航班執行3日前、國際航班執行1日前,將航班計劃錄入“中國民航航線航班管理系統”。數據將自動共享至運行監控中心“民用航空預先飛行計劃管理系統”,從而大幅度提升審核效率。
差異化管理方面具體包括:全國機場零時至六時之間新增的貨郵飛行時刻,增量另計,不計入控總量范圍;航班時刻主協調和輔協調機場,晚22時至次日8時,遵照客貨同等對待的原則協調配置貨郵飛行航班時刻;非時刻協調機場以及航空貨郵樞紐集散的時刻協調機場,全天24小時遵照上述原則。同時,民航局將嚴格執行時刻執行率的考核,確保航班時刻得到有效使用。
另外,《通知》還要求提升航線航班監管信息化水平,明確可通過“中國民航航線航班管理系統”和“民用航空預先飛行計劃管理系統”獲取相關信息,在簡化審批手續的同時,繼續對貨運航線航班實施精準監管。目前,民航局也正抓緊為各航空公司換發貨運航線經營許可,落實各項便利化政策。
針對疫情防控期間貨運審批“綠色通道”落實效果問題,靳軍號表示,經過一系列努力,短時間內,我國國際航空貨運能力和供給水平有了較大提升。貨運定期航班大幅增加,4月份中外航空公司平均每周執行貨運定期航班1574班,比疫情前增加55.2%,5月前兩周又比疫情前增加133.2%;臨時貨運航班成倍增長,3月、4月分別批復全貨機加班包機1794班、2225班,同比分別增加401.1%、476.4%,實現了爆發式增長,并額外新增“客改貨”包機988班、3619班,有效緩解了疫情對民航行業的沖擊;同時,還新增到日韓及周邊貨運臨時航班149班,有效解決了前期郵件快件積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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