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民航局:4月全國航班正常率達到97.63%
5月13日,民航局召開5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相關負責人介紹4月全國民航安全運行情況和近日新出臺的《民航優化營商環境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在發布會上了解到,4月,全國航班正常率為97.63%;全貨機貨運量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共完成23.7萬噸,同比增長31.1%。
民航局新聞發言人、航空安全辦公室主任熊杰在發布會上介紹,4月份,全行業完成運輸航空飛行42.2萬小時;未發生運輸航空事故,行業安全生產繼續保持平穩態勢。截至4月底,全國運輸航空持續安全飛行116個月、8287萬小時。
生產運行方面,4月份,民航主要生產指標同比降幅較上月均有所收窄。其中,共完成運輸總周轉量39.5億噸公里,同比下降62.4%,降幅較上月收窄1.0個百分點;完成旅客運輸量1671.5萬人次,同比下降68.5%,降幅較上月收窄3.2個百分點;完成貨郵運輸量48.4萬噸,同比下降19.4%,降幅較上月收窄3.9個百分點。而全貨機貨運量則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共完成23.7萬噸,同比增長31.1%。運行保障方面,4月份共保障各類飛行20.87萬班,日均6958班,日均同比下降56.9%,日均環比上升6.47%。全國航班正常率為97.63%。
隨著我國疫情防控工作從應急狀態轉入常態化,民航全行業堅持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安全工作,組織開展了“敬畏生命、敬畏規章、敬畏職責”宣傳教育和“抓作風、強三基、守底線”安全整頓活動,為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發布會上,民航局政法司司長顏明池介紹,民航近日出臺《優化營商環境實施細則》,是民航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在民航領域的具體實施,是民航下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公平、開放市場環境的重要抓手。《細則》將近年來已經開展或正在推進的改革舉措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化,將民航在疫情防控中對行業治理的探索和經驗進行總結提煉,明確工作原則、制度要求和工作方向,為進一步復制推廣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提供了法律依據。《細則》的出臺體現了民航局“刀刃向內”,優化民航營商環境的決心,對促進民航領域投資、吸引各類資本釋放出積極信號。
《細則》共六章47條,主要包括明確管理責任和工作原則,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全面提升民航政務服務水平,加大營商環境法治保障力度四個方面內容。明確管理責任和工作原則,要求民航有關行政機關加強對本部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措施;提出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權責一致、廉潔高效的工作原則;專設監督管理一章,對于民航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細則》規定、損害營商環境的行為,將嚴格追責。
針對市場環境,《細則》對市場準入及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精簡優化審批、行政審批“證照分離”改革、市場主體需提供的“證明”事項清理、投資審批改革等內容做了細化規定。針對政務環境,《細則》主要著眼于政務信息化、公開、規范化三個方面,逐步實現政務事項網上辦理、政務數據信息互聯共享、電子證照及電子印章建設等內容,打造公開、透明、高效的民航政務運行體系。尤其是提出民航“互聯網+政務”路線圖,要求民航各業務子系統“應接盡接”,各類政務信息系統在統一平臺實現“一網通辦”,為企業和群眾節約辦事成本,提高辦事效率。
為加大營商環境法治保障力度,從源頭上避免民航各級行政機關出臺破壞市場環境的政策,《細則》在信用監管、雙隨機監管、分級分類監管等方面做了細化規定,為民航營商環境建設提供法治保障。記者在發布會上了解到,疫情期間,民航局專門下發通知推廣非現場監管方式,成效顯著。今年3月非現場監管比例達到行業監管總量的43%,是去年同期的10倍,允許采用非現場監管方式的檢查內容比例提升至78%。因此,在轉變監管方式方面,《細則》也要求推廣“雙隨機、一公開”,逐步擴大適用非現場監管,進一步豐富監管方式,節約監管資源,擴大監管范圍,提升監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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