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西旅游民宿管理暫行辦法》: 開辦需備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廣西旅游民宿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為《辦法》),《辦法》對旅游民宿開辦提出要求,實行備案制度。
具體申辦備案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申請
旅游民宿經營申請人通過政務服務“一張網”等系統平臺向旅游民宿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提出申請。
旅游民宿申請備案事項包括:旅游民宿名稱、地址、經營者姓名及聯系方式;旅游民宿建筑面積、建筑層數、客房數量;旅游民宿建筑權屬及類別;營業執照;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證明。從事食品銷售、餐飲服務的,還應當提供食品經營許可憑證。
二.受理
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視為受理;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以受理憑證并載明理由。
三.審驗
縣級市場監管部門牽頭,成立由市場監管、文化和旅游、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公安、消防等部門組成的旅游民宿聯合核驗小組,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開展聯合踏勘、審驗,并在現場將審驗結果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四.出具證書
在滿足備案條件的前提下,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出具旅游民宿經營備案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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