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建出臺古樹保護管理辦法 損害古樹將受處罰
日前,《福建省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通過審議,并將于6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樹齡在500年以上的樹木為一級古樹,樹齡在300年以上不滿500年的樹木為二級古樹,樹齡在100年以上不滿300年的樹木為三級古樹;古樹名木實行日常養護和專業養護相結合,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對古樹名木進行養護;在保護優先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古樹名木資源,鼓勵挖掘提煉古樹名木景觀、生態和歷史人文價值,建設古樹名木公園和保護小區等。損害古樹名木的行為將受到處罰,比如,剝損樹皮、挖根、灌注有毒有害物質,將被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伍策 宋卿)
相關新聞
- 2021-04-21鄭州植物園4萬株牡丹等客賞 芍藥將進入盛花期
- 2021-04-21江蘇鎮江“云賞米芾”:線上線下同游書法世界
- 2021-04-21中國酒都(宿遷)文旅節開幕 打造酒都文旅融合
- 2021-04-21旅游央企首次公開提出鄉村振興三大解決方案